(術語)解法之字義者。法有二義,一軌之義,謂以其體爲軌範使人起領解心也。二持之義,謂維持其體不混亂他體也。唯識論一曰:“法謂軌持。”同述記一本曰:“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舍自相。”
即法的意義。軌者軌範,使人生起領解心,持者維持,維持其體而不混亂其他的個體。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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