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爲破空有二執立此二觀。觀無實我實法,謂爲空觀,以破有執。觀有因果之事法,涅槃之妙體,謂爲有觀,以破空執。法相宗立五重之唯識觀,其中第一重之遣虛存實觀,即是空有二觀也。義林章一末曰:“由無始來執我法爲有,撥事理爲空故。此觀中遣者,空觀對破有執,存者有觀對遣空執。”
空觀與有觀。觀無實我實法,叫做空觀,此觀能破我執;觀有因果及涅槃,叫做有觀,此觀能破空執。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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