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有無二見。指凡夫因妄想分別所生起之絕對皆有之有執,或絕對皆無之空執。二執皆系謬誤見解,有執,如執著有實我、實法;空執,如執著無善因善果與惡因惡果之事法、無涅槃之妙體等。
宗鏡錄卷四援引“唯識叁性”之思想而列舉二種對治空有二執之法門,即:(一)以“情有理無”之空觀對治有執;亦即觀一切“遍計所執性”,于情則實有,于理則虛無,二者唯因虛妄而起,皆無體用,故應遣除。(二)以“理有情無”之有觀對治空執;亦即觀“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之法,于理則實有,于情則虛無,然理本爲實,故應存留有觀,以爲體用。
(術語)凡夫之迷情,執爲有實我實法。是曰有執。執爲無因果之事法,涅槃之妙體。是曰空執。又名有無二見。
[出宗鏡錄] 一情有理無情有理無者。即空觀。對遺有執也。謂觀遍計所執。于情則有。于理則無。唯虛妄起。都無體用。正應除遺也。二理有情無理有情無者。即有觀。對遺空執也。謂觀依他圓成之法。于理則有。于情則無。理本是實。有體有用。正應存留也。 - 明·一如等 撰
又名有無二見,即執著空和執著有的二種見解。 - 陳義孝編
凡夫之迷情,執爲有實我實法。是曰有執。執爲無因果之事法,涅槃之妙體。是曰空執。又名有無二見。 - 于淩波居士著
即執著空和執著有的二種見解。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