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二法身之一。就叁身中之法身而分理智之二,所證之理體爲理法身,能證之智慧爲智法身。依新譯家則理法身者無爲而本有,智法身者有爲而新成。依舊譯家則理智皆爲無爲,法性本有寂照之二用,以寂之義爲理法身,取照之義爲智法身。最勝王經二曰:“唯有如如如如智,是名法身。”
二法身之一。見二法身條。 - 陳義孝編
理法身者,諸佛與衆生同具的本覺理性,在衆生爲無明所隱沒,在諸佛則爲始覺之智而顯現。
- 梵心居士編
諸佛與衆生同具有的本覺理性,在衆生爲無明所隱沒,在諸佛則爲始覺之智而顯現。智法身者,如覺之智究竟,與本覺之理契合。
二是菩薩璎珞經所說的果報法身與應化法身。果報法身就是法性法身,應化法身就是方便法身。
叁是璎珞經所說的自性法身與應化法身。自性法身就是真身;應化法身就是應身。
四是昙鸾所立的法性法身與方便法身。法性法身是證得法性理體之佛的真身,攝在叁身之中的法身與報身之中;方便法身即是由法性法身而示現的種種方便化益衆生的應化身。
五是元照所立的理法身與事法身,理法身就是如來所證的真理,事法身就是戒定慧等五分功德法。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