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絕言真如。二真如之一。爲“依言真如”之對稱。指真如之法體,即自真如絕言語、絕思惟之立場而言。大乘起信論(大叁二·五七六上):“一切法從本已來,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不可破壞,唯是一心,故名真如。”
蓋言說、名字等,皆依妄念而成差別,若離妄念則無名字、言說等,亦無一切差別之境界相,如此始得住于畢竟不可得之境界;故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即是真如,亦即離言真如。[大乘起信論義記卷中]
(術語)二真如之一。離心念之相,離言說之相,真如之法體也。
二真如之一。見二真如條。 - 陳義孝編
真如之體,本來就是離言詞之相與心念之相,叫做離言真如。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