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事理二證之一。憶念道理而證悟之也。見戒疏上。又教理二證之一。舉佛之聖教而爲證憑也。見唯識論。
1.事理二證之一,即思想道理而得證悟的意思。2.教理二證之一,即舉出佛陀的聖教來做憑證。 - 陳義孝編
即思想道理而得證悟的意思。 - 梵心居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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