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義有二:(一)爲“取”與“結”之並稱。取、結,俱爲煩惱之異名。煩惱能取生死、取執所對之境,故稱爲取;煩惱又能結縛衆生,故稱爲結。
(二)梵語para^mars/a-sam!yojana。爲系縛衆生,令其不得解脫生死流轉的九種煩惱之一。包括“見取見”與“戒禁取見”兩種:(一)見取見,即執著于身見、邊見、邪見,及種種偏妄見解,以之爲最上、最勝者,如執著于見及見所依之肉身,且以之爲最上、最勝之見解。(二)戒禁取見,即主張受持牛戒、鹿戒、狗戒等種種非道邪行,並以爲可因而出離衆苦,永得解脫;如印度古代之外道,妄執食草、啖糞等牛狗之行爲乃解脫生天之因,遂受持此等非道之戒行,並以爲其見解乃最勝之見解,以其不斷忍受此等禁戒之肉身爲最上、最清淨之身。[雜阿含經卷十八、俱舍論卷十九、顯揚聖教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六]
(術語)取與結皆爲煩惱之異名。煩惱能取生死故曰取,又能取執所對之境,故曰取。又煩惱能結縛衆生,故謂之結。
取與結,都是煩惱的別名。 - 陳義孝編
雜集論六卷十七頁雲:取結者:謂見取,戒禁取。取結所系故;于邪出離方便,妄計執著;棄舍八聖支道,妄執薩迦耶見等,及彼爲先若戒若禁,爲清淨道。以妄執著邪出離方便故;廣行不善,不行諸善。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
二解 俱舍論六卷二十二頁雲:能爲彼種,故名取果。
叁解 大毗婆沙論五十卷六頁雲:雲何取結?謂二取。卽見取,戒禁取,總名取結。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上十頁雲:取結者:謂二取。卽見取,戒禁取。謂前叁見及五取蘊,實非是勝,而取爲勝。此染汙慧,名見取。取是推求及堅執義。戒,謂遠離諸破戒惡。禁,謂受持烏雞鹿狗露形拔發斷食臥灰;或于妄執生福滅罪諸河池中,數數澡浴;或食根果草菜藥物,以自活命;或複塗灰拔頭髻等;皆名爲禁。此二俱非能清淨道;而妄取爲能清淨道。此染汙慧,名戒禁取。諸婆羅門,有多聞者多執此法以爲淨道;而彼不能得畢竟淨。如是二取。名爲取結。
五解 品類足論一卷四頁雲:取結雲何?謂二取。卽見取,戒禁取。見取者:于五取蘊,等隨觀執爲最爲勝爲上爲極;由此起忍樂慧觀見。戒禁取者:于五取蘊,等隨觀執爲能清淨,爲能解脫,爲能出離;由此起忍樂慧觀見。 - 朱芾煌
取即取著。謂諸衆生于見取、戒取,妄計執著,廣行不善,由此遂招未來生死之苦,流轉叁界,不能出離,是名取結。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