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別緣起初勝法門經八頁雲:複言:世尊!若唯說愛與有作緣,不緣于取;斯有何過?世尊告曰:希求名愛。于險惡趣,無有希求。然由所作非福行故;雖求善趣;相違果生。彼果生時,豈緣于愛。唯應用彼取爲其緣。又如所說無有愛者,希求無有。求無有時,由造福行不動行故;相違果生。此果生時,豈緣于愛。唯應說彼取爲其緣。由此道理,非唯用愛與有爲緣。
二解 瑜伽十卷八頁雲:問:前已說無明爲緣,發起業有;何故今者說取緣有?答:由取力故;卽令彼業,于彼彼生處,能引識名色等果。
叁解 俱舍論九卷二十一頁雲:由取爲緣,積集種種招後有業;說名爲有。如世尊告阿難陀言:招後有業,說名爲有。
四解 法蘊足論十卷二十八頁雲:雲何取緣?有謂取爲緣,施設多有。謂佛或說叁界五蘊名有,或說能感後有業名有,或說生分五蘊名有。雲何說叁界五蘊名有?如說叁有。謂欲有,色有,無色有。雲何說能感後有業名有?如世尊告阿難陀言:若業,能感後有;名有。雲何說生分五蘊名有?如世尊告頗勒窭那:識爲食故;後有生起。複次大因緣經中,尊者慶喜,問佛:諸有爲有緣不?佛言:有緣。此緣謂取。廣說乃至若全無取;爲可施設有諸有不?不也;世尊。是故慶喜,諸有皆以取爲其緣。是名取緣有。如是諸有,取爲緣,取爲依,取爲建立故;起,等起生,等生,聚集,出現;故名取緣有。
五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四卷叁頁雲:取緣有者:若有煩惱,複能發業,牽後有果。非無煩惱。 - 朱芾煌
另譯爲「緣取有、取緣故有有」,參看「取」、「緣」、「有」、「緣起法」。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