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十二支之一。
十二支之一。 - 陳義孝編
成唯識論八卷九頁雲:緣愛複生欲等四取。
二解 俱舍論九卷十一頁雲:爲得種種上妙境界,周遍馳求;此位名取。
叁解 大毗婆沙論二十叁卷十四頁雲:雲何取?謂由叁愛,四方追求。雖涉多危險;而不辭勞倦。然未爲後有,起善惡業。是取位。 - 朱芾煌
十二因緣的第九支,取以愛爲緣而生起。少年年歲漸長,貪欲增長,由愛而取,周遍馳求,執著不舍。《涅槃經》曰:“內外貪求,是名爲取。”愛與取二支,是今生的迷惑。若以現代觀念诠釋取支,取是以愛爲緣——由愛而生起的追求、執著、選擇和舍棄。試看世人對于所喜歡的──財富、權勢、名譽、地位、以至于女人或男人,擭取它、擁有它。而對于憎厭的,則避之唯恐不及。但愛憎是情緒上的判斷,所以是盲目的,其貪愛追求也是錯誤的。而這種愛憎取舍的行爲就形成了業。因此,“愛與取”二支,和“無明與行”二支相似,都是爲惑所攝。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