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梵語s/ari^ra,巴利語sari^ra。即死屍、遺骨之意。又作實利、設利羅、室利羅。意譯體、身、身骨、遺身。通常指佛陀之遺骨,而稱佛骨、佛舍利,其後亦指高僧死後焚燒所遺之骨頭。金光明經卷四舍身品(大一六·叁五四上):“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又安置佛舍利之寶塔,稱爲舍利塔;安置佛舍利之瓶,稱爲舍利瓶;供養佛舍利之法會,則稱爲舍利會。
梵語s/ari^ra,或由動詞 s/ri(令依)轉爲名詞,意謂所依之身體;或由動詞s/r!(破壞)轉變而來,意謂易破壞。又梵語dha^tu,音譯馱都,爲舍利之異稱,據巴利文長部經注(Suman%gala-vila^sini^)所說,連結完整之身體(sari^ra)火焚後,變成如磨過之真珠、黃金等之粉末(dha^tuyo,爲dha^tu 之複數);依之可知,sari^ra即指死屍;dha^tuyo 則指荼毗後之遺骨;前者即稱全身舍利,後者稱爲碎身舍利。
長阿含卷四遊行經、菩薩處胎經卷叁常無常品、法華經提婆達多品等亦有全身舍利與碎身舍利之說。另有謂將遺骨全部收入一塔者,稱爲全身舍利;將遺骨分置多處者,稱爲碎身舍利。關于全身、碎身舍利之說,或起源于古代印度梨俱吠陀時期所行之土葬與火葬二法,而以土葬之遺體稱爲全身舍利,以火葬後之遺骨稱爲碎身舍利。浴佛功德經分舍利爲二:(一)生身舍利,又稱身骨舍利,即佛之遺骨。(二)法身舍利,又稱法頌舍利,即佛所遺之教法、戒律,而以舍利比喻之。法苑珠林卷四十分舍利爲叁:(一)骨舍利,其色白。(二)發舍利,其色黑。(叁)肉舍利,其色赤。
一般所說之舍利系骨片,故其形狀、大小不一,質地堅硬而細致;我國則多以豆粒狀者稱爲舍利。據傳佛之遺骨叁分與諸天、龍王及人間;如帝釋天得受佛之牙舍利,歸返天上供養,捷疾鬼曾奪走一枚。又于禮拜佛舍利外,亦有禮拜阿難、目連、舍利弗等之舍利者。蓋禮拜遺身舍利之趣旨,與禮拜佛成道之菩提樹、金剛寶座、佛經行之足迹等皆同,即欲結下“值佛聞法”之因緣而速成菩提之意。
關于佛入涅槃後,八國分配佛舍利之事迹,詳載于諸經。依長阿含卷四遊行經記載,其時,波婆國(巴Pa^va^ )之末羅(巴Malla )民衆欲分得舍利,于本土起塔供養,乃備四種兵至拘屍城(巴Kusi^na^ra ),遣使者請分舍利。然拘屍王謂世尊于該國滅度,國內之士民當自供養,遂拒分舍利。同時遮羅頗國(巴All
akappa )之諸跋離(巴Buli )民衆、羅摩伽國(巴Ra^maga^ma )之拘利(巴Kol!iya )民衆、毗留提國(巴Vet!hadi^pa )之婆羅門衆、迦毗羅衛國(巴Kapila )之釋種(巴Sakya )民衆、毗舍離國(巴Vesa^li^ )之離車(巴Licchavi^ )民衆、及摩揭陀國(巴Magadha )阿阇世王(巴Aja^ta-sattu )亦各備四種兵進渡恒水,敕香姓婆羅門(巴Don!a )請分舍利,拘屍王亦以同理由拒分舍利,諸王即欲執幹戈以力取,香姓婆羅門告谕彼等不可,乃八分舍利與八國,八國皆得舍利而歸,各起塔供養。
有關八塔之位置亦有多種傳說。西元一八九八年,法人皮佩(W.C. Peppe/)于尼泊爾國南境之皮普拉瓦(Pi^pra^va^)發掘古墳,得一大石櫃,其中藏有蠟石壺二個、蠟石器一個、蠟石箧一個及水瓶之破片若幹。蠟石壺一小一大,皆收骨片,小壺爲球狀,分成上下二部,上半爲壺蓋,附有瓶形之把手,蓋上刻有阿育王時代或該時代以前所使用之 Brahmi^ 文字之銘文二行,內容謂:此乃佛陀舍利龛,爲著名的釋迦族及其妹、妻子等所奉祀。由此刻銘可知其骨片爲八國分配釋尊舍利時分與迦毗羅衛國之一分,亦可證明長阿含等經所傳者爲事實。尼泊爾發掘之佛骨後由英國政府贈與暹羅國王,王複以部分贈與錫蘭(斯裏蘭卡)、緬甸及日本等國。
八分舍利後,至阿育王時,王開啓羅摩伽國以外之七塔,取其舍利盛于八萬四千寶箧,建立八萬四千寶塔。據巴利文大史(Maha^vam!sa, ch. xvii)載,阿育王之子摩哂陀(巴Mahinda )至錫蘭弘教,天愛帝須王(巴Deva^nam!piya-tissa )即向阿育王請求舍利,並以極莊嚴之儀式迎請。另據高僧法顯傳師子國(錫蘭)條載,該國王城中有佛齒精舍。大唐西域記卷十一亦有相同之記載,謂僧伽婆羅國(錫蘭)王宮之側有佛牙精舍。
西域地方亦盛行供養佛舍利,如法顯傳載,那竭國界醯羅城中有佛頂骨精舍。西域記卷一迦畢試國條載,該國有龍王所建之窣堵波,其中供奉如來之骨肉舍利;在王城西北之大河南岸有舊王伽藍,其中供奉如來頂骨一片。又據西域記卷十二載,玄奘歸國時攜回如來舍利一五○粒。宋高僧傳卷一則載,唐代義淨歸國時攜回舍利叁百粒。
在我國,由于至誠而感得舍利之記述甚多,如出叁藏記集卷十叁載,康僧會至江東見吳王孫權,王問佛法之靈驗事,乃祈請叁七日,感得舍利,王命力士以鐵槌砧擊之,無絲毫異狀,大爲歎服,遂創立建初寺。又廣弘明集卷十七、集神州叁寶感通錄卷上、法苑珠林卷叁十八、卷四十等,亦多記載晉代、劉宋以後有關舍利之神異及建造舍利塔之事迹。該類由至誠感得之舍利,與佛之真身舍利自是不同。
據法苑珠林卷叁十八載,廣弘明集卷十五所列舉之十九座舍利塔中的岐陽法門寺,于北周武帝滅佛(574)後,複于唐顯慶四年(659)重開塔基,得舍利八粒。翌年,敕令請入東都大內供養,龍朔二年(662)還寺,憲宗元和十四年(819)再請入宮中,其時韓愈上奏“佛骨表”,謂佛乃夷狄之人,其枯骨不得入宮中,宜付諸水火而根絕之,帝怒而貶之爲潮州刺史,另敕張仲素撰“佛骨碑”。
在日本,亦早有感得舍利之事,如日本書紀卷二十敏達天皇十叁年條載,司馬達等于所設齋會中感得舍利,呈與大臣蘇我馬子,馬子嘗試以鐵錘擊之而不壞,投入水中而不沈。此外,據大智度論卷五十九載,即使供養小如芥子之舍利,功德亦無量無邊。[雜阿含經卷二十叁、佛般泥洹經卷下、佛本行集經卷七“八王分舍利品”、大品般若經卷十法稱品、寶箧印陀羅尼經、無垢淨光大陀羅尼經、十誦律卷六十“五百比丘結集叁藏法品”、法華經玄贊卷二、俱舍論光記卷八、四分律行事鈔資持記卷下四之一、廣弘明集卷一、洛陽伽藍記卷五、慧琳音義卷二十七]
(二)梵語s/a^ri 或 s/a^rika^,巴利語sa^ri^或sa^lika^。即百舌鳥。音譯奢利、奢唎、奢梨迦。又稱鸲鹆鳥、鹦鹆鳥、鹙鹭鳥、鹙露鳥、春鸲鳥、反舌鳥。大樓炭經卷二阿須倫品(大一·二八七中):“樹上有飛鳥止,名爲鶴、孔雀、鸲鹆、白鴿,悉在樹上,甚好相和而鳴。”
蓋此鳥有二種,(一)學名 Gracula religiosa,(二)學名 Turdus salica。前者棲息于印度、緬甸、馬來半島等地,身長約二十五公分,嘴爲橙色,腳黃色,羽毛黑色,眼下及下頭部有肉垂,能爲人語。
又據玄應音義卷二十一所載,梵語sa^ri^ka^(舍利)爲雌鳥;梵語sa^ra(舍羅)則爲雄鳥。[起世因本經卷七、大威德陀羅尼經卷七、阿彌陀經、玄應音義卷二十二、慧苑音義卷下]
(叁)爲舍利子之略稱。即舍利弗(梵S/a^riputra ),爲佛陀十大弟子之一,以智慧第一著稱。其母之眼似舍利鳥,故取名舍利,所生之子,則稱舍利子。[大智度論卷十一]
(動物)Ś&amacron;ri,鳥名。[囗@又]舍利弗比丘之母名舍利。見舍利弗條。[囗@又](術語)新作設利羅,室利羅,佛之身骨也。又總名死屍,是依戒,定,慧之薰修所成者。元镏績霏雪錄曰:“舍利,按佛書室利羅,或設利羅。此雲骨身,又雲靈骨。有叁種色:白色骨舍利,黑色發舍利,赤色肉舍利。”金光明經舍身品曰:“是舍利者,即是無量六波羅蜜功德所重。”又曰:“舍利是戒定慧所薰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玄應音義六曰:“舍利,正音設利羅,譯雲身骨。舍利有全身者,有碎身者。”法華玄贊二曰:“梵雲設利羅,體也。舍利者,訛也。”俱舍光記八曰:“馱都,即佛身界也,亦名室利羅。唐言體,佛身體也。舊雲舍利,訛也。”資持記下四之一曰:“舍利,此翻遺身。即死屍也。”Śar&imacron;ra。
1.鳥名。2.舍利弗母親的名字。3.佛的身骨。佛、菩薩、羅漢、高僧等,寂後火化,每凝結有舍利,或如珠,或如花,白色爲骨舍利,赤色爲血肉舍利,黑色爲發舍利,也有雜色的,那是綜合而成,此是生前依戒定慧薰修而得,無量功德所成,若是佛舍利,世間無物能損壞,菩薩 - 陳義孝編
梵語sarira,亦稱舍利子,意爲骨身、遺骨。原來,“所遺骨分,通名舍利”。(《翻譯名義集》卷五)實際上,舍利專指佛、高僧的遺骨。舍利可分爲骨舍利、發舍利和肉舍利,通常所說是都屬于骨舍利。佛家傳說,舍利是由修行功德煉就的,多作堅硬珠狀,五彩耀目。《魏書·釋老志》說:釋迦牟尼涅槃後,弟子用“香木焚屍,靈骨分碎,擊之不壞,焚亦不焦,或有光明神驗,胡言謂之舍利”。經中載有八國國王分取舍利,建塔供養之事。佛的舍利也叫做“佛骨”。唐代朝廷多次迎請鳳翔法門寺佛骨舍利入大內供養。其中唐憲宗元和年間迎佛骨時,遭到韓愈的激烈反對,曆史上很有名。佛的牙舍利稱爲“佛牙”,相傳帝釋曾取佛牙在天上建塔供養,故佛牙備受青睐。法顯、玄奘西遊時,都見到過佛牙。釋迦牟尼留下四枚佛牙,其中一枚在唐代被道宣律師獲得,受到曆代帝王的供養,今藏北京西山舍利塔中。後來也用舍利泛指僧人火化後的遺骨。入《古今小說·明悟禅師趕五戒》:“荼毗(火化)之次,見火中一道青煙,直透雲端……少焉,舍利如雨。”(李明權)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此雲春鸎,黃鹂也。詩曰:出自幽谷,遷于喬木。又翻雲鹙鹭(鹙,七由切),玉篇雲水鳥也。詩雲有鹙在梁。鹭(來故切),爾雅注雲:白鹭也,頭翅背上,皆有長翰。毛詩雲:振振鹭于飛。 - 宋·普潤法雲
新雲室利羅,或設利羅。此雲骨身,又雲靈骨。即所遺骨分,通名舍利。光明雲:此舍利者,是戒定慧之所熏修,甚難可得,最上福田。大論雲:碎骨是生身舍利,經卷是法身舍利。法苑明叁種舍利:一是骨,其色白也;二是發舍利,其色黑也;叁是肉舍利,其色赤也。菩薩羅漢皆有叁種。若佛舍利,槌擊不破。弟子舍利,槌試即碎。感通傳,天人王璠言是大吳蘭臺臣也,會師初達建業。孫主即未許之,令感希有之事,爲立非常之法。于時天地神祇,鹹加靈被,于叁七日,遂感舍利。吳主手執銅瓶,傾銅盤內,舍利所沖,盤即破裂。火燒椎試,俱不能損,遂興佛法。又多聞長子名那吒,嘗以佛牙贈宣律師。太祖皇帝疑非真牙,以火煆之,了然不動,遂成願文。
太宗皇帝聖製頌曰:
功成積劫印文端, 不是南山得恐難; 眼睹數重金色潤,
手擎一片玉光寒; 煉時百火精神透, 藏處千年瑩彩完;
定果熏修真秘密, 正心莫作等閑看。
真宗皇帝聖製偈曰:
西方有聖號迦文, 接物垂慈世所尊, 常願進修增妙果,
庶期饒益在黎元。
仁宗皇帝禦製贊曰:
叁皇掩質皆歸土, 五帝潛形已化塵; 夫子域中誇是聖,
老君世上亦言真; 埋軀只見空遺冢, 何處將身示後人?
惟有吾師金骨在, 曾經百煉色長新。
徽宗皇帝崇甯叁年重午日,當迎請釋迦佛牙,入內祈求。舍利感應,隔水晶匣,出如雨點。神力如斯,嘉歎何已,因以偈贊:
大士釋迦文, 虛空等一塵; 有求皆赴感, 無刹不分身;
玉瑩千輪在, 金剛百煉新; 我今恭敬禮, 普願濟群輪。 - 宋·普潤法雲
爲音譯,義譯爲「身體、屍體、遺骸」,遺體火化後的遺骨也稱爲舍利。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