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典”一詞,自我國西漢以降,即指與聖人之言行有關之典籍。迄今,于世界諸宗教中,泛指神聖之典籍。佛教中,乃指佛教聖典。在阿育王法敕之中,有“律的最勝法說”等七種爲最古之聖典。其後,聖典分類爲九分教、十二部教,總歸納爲叁藏(梵pit!aka ,巴同)。部、藏等名稱,可見于西元前一世紀之諸金石文中。
印度古代,文字被視爲世俗之物,聖典則以口誦相傳。有關叁藏及其注疏之書寫,相傳最早是在西元前一世紀末,錫蘭王婆他伽馬尼(巴Vat!t!aga^mani )時代。然大乘佛教自始即于經典中強調書寫之功德,以令其普及。又聖典之用語,印度古代使用俗語,其後用雅語(梵語),旋因佛教向各地傳教,故漸用各國之語譯或書寫。在我國,北宋以來之開板頗爲盛行,視書寫聖典爲一項儀禮,而流傳迄今。聖典除了讀誦、理解以增進信仰爲本來目的外,亦成爲儀式之一要素而被讀誦,或以聖典爲禮拜之對象,此亦爲印度以來所流傳者。佛教聖典較諸其他宗教之聖典爲多,此乃佛教之一大特色,故有學者將佛教稱爲“書之宗教”(Schrift-Religion)。(參閱“佛教教典”2679)
(術語)叁藏之總名也。
佛經。 - 陳義孝編
即佛經。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