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vijn~a^na-dha^tu,巴利語vin~n~a^n!a-dha^tu。爲構成宇宙萬有要素之一。乃六界之一,十八界之一。爲六識之總稱。長阿含卷八衆集經(大一·五二上):“複有六法,謂六界:地界、火界、水界、風界、空界、識界。”[集異門足論卷二、俱舍論卷一](參閱“六識”1312)
(界名)十八界之一。六識心王及八識心王,自持其體,而與他差別,故名識界。
十八界之一。 - 陳義孝編
瑜伽二十七卷叁頁雲:雲何識界?謂眼耳鼻舌身意識。又心意識叁種差別。是名識界。
二解 俱舍論一卷二十一頁雲:諸有漏識,名爲識界。雲何不說諸無漏識爲識界耶?由許六界、是諸有情生所依故。如是諸界、從續生心,至命終心,恒持生故。諸無漏法、則不如是。
叁解 大毗婆沙論七十五卷十一頁雲:問:識界雲何?答:五識身、及有漏意識。問:何故無漏識、不立識界耶?答:與識界相、不相應故。若法、能長養諸有,攝益諸有,任持諸有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能損減諸有,散壞諸有,破滅諸有;是故不立在六界中。複次若法、能令諸有相續,生老病死流轉不絕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與此相違,是故不立在六界中。複次若法、是趣苦集行,亦是趣有世間生老病死集行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與此相違,是故不立在六界中。複次若法、是有身見事、顛倒事、愛事、隨眠事、與貪瞋癡爲安足處,有垢、有毒、有穢、有刺、有過、有濁,墮在諸有,苦集谛攝者;立六界中;無漏意識、與此相違,是故不立在六界中。尊者世友、作是問言:此六界中,何故不攝無漏意識?卽自答言:如是六界、從諸漏生。無漏意識、不從漏生。複作是說:如是六界、能生諸漏。無漏意識、不生諸漏。複作是說:如是六界、是我執緣。無漏意識、非我執緣。複作是說:如是六界、是有情依。無漏意識、非有情依。複作是說:如是六界、是異熟依。無漏意識、非異熟依。複作是說:如是六界、是入胎緣。無漏意識、非入胎緣。複作是說:如是六界、無始來有。無漏意識、非無始有。大德說曰:如是六界、是自體分。無漏意識、非自體分。脅尊者言:如是六界、是生死依。無漏意識、非生死依。由如是等種種因緣,無漏意識、不立識界。
四解 此是地等六界中之識界。法蘊足論九卷十九頁雲:雲何識界?謂五識身、及有漏意識。是名識界。
五解 此是受等四界中之識界。法蘊足論九卷二十二頁雲:雲何識界?謂六識身。卽眼識及至意識。是名識界。 - 朱芾煌
參看「識」、「界」。 - 莊春江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