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精神作用之身體,即身與心。本事經卷五(大一七·六八六上):“由此定故,于有識身,及外一切所緣相中,(中略)善伏善斷。”[雜阿含經卷叁十五] (二)指認識作用之種類。身,集、種類之意。雜阿含經卷十二(大二·八五上):“雲何爲識?謂六識身。眼識身、耳識身、(中略)意識身。”
(術語)猶言身心。
心身。 - 陳義孝編
1.具有「識」的身軀。2.識的種類,如「六識身」。 - 莊春江居士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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