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purus!aka^ra-phala。又作士夫果、功用果。系五果之一。謂由士夫之作用所得之果。“士”謂“士夫”,指人,“用”謂“作用”,指造作,此謂人使用工具所造作之各類事情,實指“俱有因、同類因”所引起之果,因其力強,故稱爲士用果。
又成唯識論卷八(大叁一·四二中):“士用,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成唯識論述記卷八本依此而謂其義有二,即:(一)就人而言,此力用乃依有情而生;如農夫之于米麥,商賈之于理財,皆依彼士夫之力而成諸事業。(二)就法而言,諸法之生乃因諸作具而有;如農夫因稼而成熟,商賈因貨而獲利,作者假諸作具而成就之事業,其果廣通一切有爲法。
又俱舍論卷六所謂由“俱有因、相應因”之作用所得之果,亦相當于今所說之士用果。[大毗婆沙論卷一二一、順正理論卷十八、雜阿毗昙心論卷叁、瑜伽師地論卷五]
(術語)五果之一。
如五果中說。
二解 成唯識論八卷四頁雲:四者、士用。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
叁解 俱舍論六卷二十頁雲:若法、因彼勢力所生;卽說此法名士用果。如因下地加行心力,上地有漏無漏定生。及因清淨靜慮心力,變化心生。如是等類。
四解 入阿毗達磨論下十四頁雲:謂相應俱有因,得士用果。由此勢力,彼得生故。此名士用,彼名爲果。 - 朱芾煌
又作士夫果、功用果。是等流、異熟、離系、士用、增上五果之一。謂由士夫之作用所得之果。“士”謂“士夫”,指人,“用”謂“作用”,指造作,此謂人使用工具所造作的各類事情,如農夫之于耕獲,工匠之于器物。這是俱有因、同類因所引起之果,因其力甚強,故稱爲士用果。《成唯識論》卷八稱:“謂諸作者假諸作具所辦事業。”《成唯識論述記》卷八,依此而謂其義有二,即:一、就人而言,此力用乃依有情而生;如農夫之于米麥,商賈之于理財,皆依彼士夫之力而成諸事業。二、就法而言,諸法之生乃因諸作具而有;如農夫因稼而成熟,商賈因貨而獲利,作者假諸作具而成就之事業,其果廣通一切有爲法。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