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具有恒常不變之實體。即自體爲實際存在者,稱爲實有。佛教以真如法性爲實有;反之,無實在之自體,依因緣和合而生之一切諸法,稱爲假有。(參閱“有無”2444)
(術語)非虛妄而爲事實之義。凡夫不知一切諸法爲因緣生,無其實性,執之爲實有也。
實在的有。世人不了知一切諸法都是緣生的,無有實性,因而妄執它爲實有。 - 陳義孝編
瑜伽一百卷十二頁雲:雲何實有?謂諸诠表法、有名可得,有事可得;此名、于事、無礙而轉;非或時轉、或時不轉。當知是名略說實有。如于色等諸法聚中,建立墉室軍林草木衣食等相;此相、唯于此聚隨轉,于余退還。色等諸相、于一切處,皆悉隨轉。是故此相所诠實有。當知余相所诠假有。
二解 雜集論叁卷一頁雲:問:蘊界處中、雲何實有?幾是實有?爲何義故觀實有耶?答:謂不待名言此余根境、是實有義。一切皆是實有。爲舍執著實有我故;觀察實有。所以建立此叁問者;爲斷相事二愚,及增益執故。雲何實有者:辯實有相。爲斷相愚一切實有者:爲斷事愚。舍著實我者:爲斷增益執。如是余處、如理應知。不待名言根境者:謂不分別色受等名言,而取自所取義。不待此余根境者:謂不待此所余義、而覺自所覺境。非如于瓶等事、要待名言及色香等、方起瓶等覺。
叁解 大毗婆沙論九卷六頁雲:實有、謂一切法、各住自性。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