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障之一。指貪、嗔、慢、無明、見、疑等之煩惱;此等煩惱能令生死相續而障涅槃,故稱事障。與“理障”相對稱。理障則指根本無明(又稱元品無明),乃有礙正知正見,而障本覺真如之理者。圓覺經(大一七·九一六中):“雲何二障?一者理障,礙正知見;二者事障,續諸生死。” (參閱“二障”241)
(術語)二障之一。
二障之一,即貪、嗔、癡等,能使生死相續,障大涅槃。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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