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四種不可輕忽、輕視之力量。雜阿含經卷四十六載,佛陀曾對波斯匿王宣說四不可輕之理,即:(一)太子年歲雖小,然有朝一日成爲國王,權柄無限,故不可輕。(二)蛇子之軀體雖小,然所含毒性能殺人,故不可輕。(叁)小火雖微,然蔓延擴展,能燒山野,故不可輕。(四)沙彌雖小,然隨年事之增長而修持,終能得聖道而有神通,爲世間最不可輕之力量。[大智度論卷二十二]
(雜語)雜阿含經四十六記佛對波斯匿王說四不可輕:一太子雖小,當爲國王,是不可輕。二蛇子雖小,毒能殺人,又不可輕。叁小火雖微,能燒山野,又不可輕。四沙彌雖小,能得聖而有神通,最不可輕。智度論二十二亦說之。
一、太子雖小,當爲國王,故不可輕。二、蛇子雖小,毒能殺人,故不可輕。叁、小火雖微,能燒山野,故不可輕。四、沙彌雖小,能得聖而有神通,是最不可輕。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