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十卷五頁雲:叁、所轉舍。此複有二。一、所斷舍。謂二障種。真無間道,現在前時,障治相違,彼便斷滅。永不成就,說之爲舍。彼種斷故;不複現行妄執我法。所執我法,不對妄情,亦說爲舍。由此名舍遍計所執。二、所棄舍。謂余有漏劣無漏種,金剛喩定現在前時,引極圓明純淨本識,非彼依故;皆永棄舍。彼種舍已;現有漏法,及劣無漏,畢竟不生。既永不生;亦說爲舍。由此名舍生死劣法。 - 朱芾煌
修唯識行,于究竟位八識轉依時,是由能轉道所轉舍的有漏種子,此亦分爲二類:一、所斷舍:斷舍的即是煩惱所知二障種子。在無漏的真無間道生時,此類種子乃被斷舍。二、所棄舍:棄舍的即非障的有漏法、及劣無漏法的種子。這些雖不是障法、而不用斷舍,但能持的第八識轉爲純淨圓明的時候,即不能任持此類種子,而自行將其棄舍。 - 于淩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