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明與貪愛相和而生我,故以無明喻爲父,貪愛喻爲母。天臺四教儀(大四六·七八○上):“永別無明父母,究竟登涅槃山頂。”[楞伽經卷叁]
(譬喻)無明與貪愛相和而生我,無明比父,貪愛譬母也。楞伽經叁曰:“貪愛名爲母,無明則爲父。”四教儀曰:“永別無明父母,究竟登涅槃山頂。”
無明與貪愛結合而生我,因此無明好比是父,貪愛好比是母。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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