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論十卷二頁雲:四、無攝受真如。謂此真如,無所系屬;非我執等,所依取故。 - 朱芾煌
修唯識行,第四修習位的十真如之一。這是第四地斷微細煩惱現行障所證,此真如非我執等所依處,亦非我執取,無所系縛,故名無攝受。參閱“十真如”條。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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