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法身之異名也,佛叁身中報化二佛爲事佛,法身佛爲理佛。是通途之義也。[囗@又]臺家所立六即佛中之理即佛也。叁惡之衆生,亦具法性之理,與佛無異,是爲理佛。又稱素法身,唯具法身之理體而無功德之莊嚴也。天臺觀經疏曰:“言衆生即是佛,理佛也。”
1.法身的別名。佛叁身中報化二佛爲事佛,法身佛爲理佛。2.指天臺宗所立六即佛中之理即佛。一切衆生皆具佛性,與佛無異,是爲理佛,又名素法身,即僅有法身之理體而無功德莊嚴之義。 - 陳義孝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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