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常之一。謂一切諸佛之化身常住,雖于此滅,複于彼現,終究無有斷絕者,稱爲相續常。[大乘莊嚴經論卷叁、佛地經論卷七](參閱“叁常”608)
(術語)佛地論所說叁種常之一。假令有中間之隔,而以前後相續定常義者,生起無間斷,是曰不斷常,有時間斷,而更生起,前後連續者,謂之相續常。
佛地經論七卷十五頁雲:叁、相續常。謂變化身。沒已複現,化無盡故。 - 朱芾煌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關於菩提下聯系我們赞助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