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事火”之對稱。由地、水、火、風等四大種所和合而成的現實之火,稱爲事火;然若僅就火自身之性質而言,則稱爲性火,此蓋以火大遍于一切色法之故,亦即火大爲一切物質之基本元素之一。[因明大疏卷二]
(術語)對事火之稱地水火風四大種和合之火雲事火,火大之一種雲性火。性火者,遍于一切之色法也。因明大疏二曰:“火有二種:一者性火,二者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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