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二假之一。即于無名之法體上,施設假名之義。據宗鏡錄卷六十七載,聖教之所說雖有法體,然非我法,體本無名,乃隨緣施設,假名我法,故稱有體施設假。此外,若就諸法實相而論,則世間一切事物皆是有體施設假。[成唯識論卷一](參閱“二假”210)
(術語)于無名之法體上施設假名之謂也。自諸法實相上論之,則世間萬般之事物皆是也。是二假之一。見二假條。
二假之一,即在無名的事物上施設一個假名的意思。 - 陳義孝編
二種假之一,參閱“二種假”條。 - 于淩波居士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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