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無爲解脫”之對稱。又作無學支。即無學阿羅漢正見相應之勝解。此勝解爲心所有法中十種大地法之一,故稱有爲;以此有爲法之勝解,生起于無學阿羅漢之果體中,故稱有爲解脫。可分爲時解脫、不時解脫二種,而此二解脫又各有下列二種,即:(一)心解脫,即脫離貪愛之意。(二)慧解脫,即脫離無明之意。此心、慧二解脫于五分法身中,稱爲解脫蘊。[俱舍論卷二十五、大毗婆沙論卷二十八、卷一○一](參閱“解脫”5602)
(術語)對于無爲解脫而言。又名無學支。即無學之勝解也。勝解爲大地法之心所,故爲有爲,有爲法之勝解起于無學之果體,故雲有爲解脫。見毗婆沙論二十八,俱舍論二十五。
對于無爲解脫而言,又名無學支,即無學的勝解,勝解是大地法的心所,故是有爲,有爲法的勝解起于無學之果體,故雲有爲解脫。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