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語sa^ka^ra。有形相之意。爲“無相”之對稱。據大乘起信論、大日經卷七等所舉,有相,系指差別有形之事相。又具有生滅遷流之相者,亦稱有相,又稱有爲法。另據法華經玄義卷十上載,以“有”之理得道者,若將其分爲十地等之階級差別,以顯示其功德行相者,亦稱爲有相。此外,如觀世俗之事相差別,稱爲有相觀;修種種善事萬行,稱爲有相善;明示位置,設立清淨形像之淨土,稱爲有相士等等,皆系以事相之差別,而對無相之平等稱爲有相者。
有相、無相二者,一般多以有相爲淺義,無相爲深義,然在密教中,則認爲有相有淺略、深秘二義,即:( 一)淺略之有相,謂凡夫所知之色心等諸法,事相顯了,心前現行,極易了知。(二)深秘之有相,謂一切法的各各之相,分明而住;此即以叁密瑜伽之事相,作爲深秘之有相之意。[大日經疏卷一](參閱“有相無相”2437、“無相”5103)
(術語)對于無相之語,有造作之相者,有虛假之相者。大日經疏一曰:“可見可現之法,即爲有相。凡有相者,皆是虛妄。”
有形態可見的意思。 - 陳義孝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