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谛之一,叁谛之一。指真實不妄之義理。如謂世間法爲俗谛,出世間法爲真谛。(參閱“二谛”244)
(二)(499~569)五、六世紀間之著名譯經僧。梵名Parama^rtha 。 音譯作波羅末他、波羅末陀。又稱拘羅那陀(梵Kulana^tha )。西北印度優禅尼(梵Ujjaini^ )人,婆羅門種,姓頗羅墮(梵Bha^rata )。聰敏強記,辯才不竭。少遊諸國,曆事諸師,精研四韋六論,貫練叁藏五部,究明大乘之妙理。南朝梁代中大同元年(546)攜經典抵中國南海。太清二年(548)入建業(南京)谒武帝,時值侯景之亂,遂潛行南歸,輾轉遊曆今蘇、浙、贛、閩、廣州等地,而所至譯經不辍,每亦撰疏闡釋經論理趣。陳太建元年示寂,世壽七十一。自梁武帝末至陳太建元年,共譯經論紀傳六十四部二七八卷,今僅存叁十部,大多爲佛教研究之重要典籍。與鸠摩羅什、玄奘、義淨同稱四大翻譯家。其翻譯之方法與學識,爲我國佛教傳譯史上之泰鬥。主要譯作除轉識論、大乘唯識論等唯識論典外,另有金光明經、攝大乘論、攝大乘論釋、律二十二明了論、中邊分別論、十七地論(此書乃瑜伽師地論之別出本)、俱舍論釋、大乘起信論等。其中以攝大乘論、攝大乘論釋影響最大,此二論乃南朝攝論學派之主要理論根據,真谛亦因之被尊爲攝論宗之祖。[續高僧傳卷一、攝大乘論序、大唐內典錄卷四、卷五]
(術語)二谛之一。真謂真實無妄。谛猶義也。對俗谛言,如謂世間法爲俗谛。出世間法爲真谛是也。[囗@又](人名)真谛叁藏也。
二谛之一,又名勝義谛、第一義谛,即聖智所見的真實理性,亦即內證的離言法性。聖智所見的真實理性,離諸虛妄,故雲真,其理永恒不變,故雲谛。 - 陳義孝編
“谛”是真實不虛的意思。事相對于世俗來說,真實不虛,理性對于聖者來說,真實不虛,所以都稱爲“谛”。隋·智顗著《四教義》,其中引用《大智度論》說:“諸佛依二谛爲衆生說法。若不知二谛,則不知真佛法。”二谛:一是俗谛,二是真谛。俗谛是俗事上的實義,真谛是真理上的實義。真、俗二谛廣泛涉及一切諸法,可用以說明事理深淺的不同涵義,因而諸佛皆依二谛爲衆生說法,使之由淺入深,因事達理。如果不知二谛,就難以了解佛法所說的義門。真谛亦可泛指佛法,如唐·元稹《大雲寺》詩:“真谛承知別,迷心尚有雲。”後來真谛常見于一般言語中,表示真實的意義或道理。如說“得其真谛”,就表明對某一事物具備正確、深入的理解、認識。如魯迅《華蓋集續編》小引說:“這裏面所講的仍然並沒有宇宙的奧義和人生的真谛。”(禹振聲)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攝論宗的創始人,西天竺優禅尼人,婆羅門種姓,後入佛教出家,博通叁藏五部,究明大乘妙理。梁武帝中大同元年(五四六)來華,受到梁武帝的禮遇,本想在建業譯經,因值侯景之亂,展轉流寓各地,曾在富春令陸元哲宅譯《十七地論》。後于陳文帝天嘉四年(五六叁),應廣州刺史歐陽訖之請,譯出《攝大乘論》叁卷,《攝大乘論釋論》十二卷。陳光大二年(五六八)八月,他的首座弟子慧恺逝世,他與其余弟子法准、道尼、智激、法泰等十二人,發誓弘傳《攝大乘論》及《俱舍論》二論,使無斷絕。翌年元月即于廣州病逝,享年七十一歲。真谛爲我國著名的譯經家,《續高僧傳》載真谛在華二十余年間,譯出經論六十四部,二百七十八卷。其主要譯作有《十七地論》、《金光明》、《彌勒下生經》、《仁王般若經》、《大乘唯識論》(即唯識二十頌)、《攝大乘論》等。 - 于淩波居士著
真理、真實。 - 莊春江居士編
聖智所見的真實理性,離於虛妄,故雲真,其理決定而不動,故雲谛。凡修出世間法,及其所證的境界,皆名真谛,亦名第一義谛,或勝義谛。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