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之尊號。謂佛能以正法授與衆生,故以佛爲正法所依止者,而稱正法依。勝鬘經攝受章第四(大一二·二一九上):“佛爲實眼實智,爲法根本,爲通達法,爲正法依。”又若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等,于正法欲滅時,不谄曲、不欺诳、不幻僞,而愛樂正法,攝受正法,必爲諸佛所授記。
(術語)佛之尊號也,佛能以正法說與衆生,故佛爲正法之所依也。勝鬘經曰:“佛爲正法依。”同寶窟中本曰:“佛能以正法授與衆生爲正法依也。”
佛的尊號,因佛能以正法向衆生宣說,爲正法之所依。 - 陳義孝編
佛的尊號,因佛能以正法向衆生宣說,爲正法之所依。
- 梵心居士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