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化變異之意。(一)即泛指諸法的轉化變易之相。蓋轉變說(梵parin!a^ma - va^da )與積集說(梵a^rambha -va^da )之對立,乃奧義書之中心思想,印度哲學諸派多采其說,其中以數論學派爲轉變說之典型代表;該學派主張萬物之物質因,其自性皆具有轉變性。其他如瑜伽學派亦采用此說。另于吠壇多學派中,羅摩拏遮(梵Ra^ma^nuja )之轉變說與商羯羅(梵S/an%kara )之化現說(梵Vivarta -va^da )相互對立。
于佛教中,說一切有部主張,于有爲法之相續中,自前瞬間至後瞬間,其“體”不容許有所變異(自體轉變),然對于“作用”之不起、正起或將起,即承認在未來、現在、過去之變化上有所轉變(作用轉變)。
唯識宗主張識轉變(梵vijn~a^na -parin!a^ma )之說,此說系由因性與果性兩方面考察識之轉變,而認爲“因轉變”乃依現行識,在阿賴耶識中有等流與異熟等習氣;“果轉變”乃自阿賴耶識中之異熟習氣産生其他衆同分之阿賴耶識,又自等流習氣産生現行識。如此之識轉變說,一則可說明阿賴耶識與現行識交互爲因果之關系,再則乃顯示刹那滅性之阿賴耶識不間斷而相續之情形。
于成唯識論卷七中,將轉變一語譯爲“能變”,由是,遂産生如下之解釋:所謂轉變(作用概念)即是能變(體性概念)。成唯識論卷七(大叁一·叁八下):“是諸識者,謂前所說叁能變識及彼心所,皆能變似見、相二分,立轉變名。所變見分,說名“分別”,能取相故;所變相分,名“所分別”,見所取故。”上引之意,即以諸識中所現之見、相二分皆稱爲轉變,無論能取之見分,或所取之相分,均爲識所變現;唯識宗即以此成立其核心思想“一切唯識”之義。[唯識二十論、唯識叁十頌、世親唯識原典解明](參閱“因能變”2299、“果能變”3323)
(二)十八變之一。謂佛菩薩依定自在之力,而能自在轉變萬物之性質。此系出自瑜伽師地論卷叁十七之說。(參閱“十八變”360)
(術語)因緣生之法,于相績中前後異其相者。四相中之異相也。俱舍論四曰:“何名轉變?謂相續中前後異性。”
轉是生起、産生的意思。唐·窺基《成唯識論述記》卷一說:“轉是起義。”變是改變,變化的意思。轉變就是産生變化,今指由一種情況變化爲另一種情況。如說:他經過努力,轉變爲一名叁好學生。轉變一詞源于佛教。佛教認爲:一切事物都是由“因緣(各種條件)”而産生的,空無自性,變化無常。事物不斷地前生後滅的“異相”,謂之轉變。如《俱舍論》卷四所說:“何名轉變?謂相續中前後異性。”此外,唐代說唱通俗佛經變文等的一種藝術,也稱“轉變”。“轉”是說唱的意思,“變”是奇異的意思。轉變就是說唱奇異故事的通俗藝術。(李明權) - 中國佛教文化研究所 編
此十八變中之轉變也。瑜伽叁十七卷叁頁雲:轉變者:謂佛菩薩,依定自在,若于其地,起水勝解;卽令成水,如實非余。火風勝解,亦複如是。若于其水,起地勝解;卽令成地,如實非余。火風勝解,亦複如是。若于其火,起地勝解;卽令成地,如實非余。水風勝解,亦複如是。若于其風,起地勝解;卽令成地,如實非余。水火勝解,亦複如是。若于一切,起余勝解;卽隨勝解,如實非余。如于大種互相轉變。色香味觸,當知亦爾。若于草葉牛冀泥等,起于飲食車乘衣服嚴飾資具種種塗香華鬘勝解;卽隨勝解,如實非余。若于沙石瓦礫等物,起于末尼真珠琉璃蠡貝壁玉珊瑚勝解;卽隨勝解,如實非余。若于諸山雪山王等,起金勝解;卽隨勝解,如實非余。若于一切,起余勝解;卽隨勝解,如實非余。若于好色有情,起惡色勝解;于惡色有情,起好色勝解;于俱非有情,起好色惡色勝解;于俱有情,起俱非勝解;卽隨勝解,如實非余。如于好色惡色,于具支節,不具支節,及肥瘦等,當知亦爾。如是于余所有自相可愛色物,起余勝解;皆隨勝解,一切轉變。如實非余。是名轉變。
二解 世親釋八卷六頁雲:言轉變者,應知轉變一切地等,令成水等。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