叁業之一。指依貪而生之身、口、意叁業。俱舍論卷十五(大二九·八叁中):“依谄生身語意業,名爲曲業,谄曲類故;若依嗔生身語意業,名爲穢業,嗔穢類故;若依貪生身語意業,名爲濁業,貪濁類故。”(參閱“叁業”638)
(術語)叁業之一。見業條附錄。
瑜伽九卷九頁雲:濁業者:謂卽曲業、穢業、亦名濁業。又有濁業。謂此法異生,于聖教中不決定者,猶預覺者,所有善不善業。又雲:能障通達真如義故名濁。
二解 瑜伽九十卷六頁雲:猛利癡者,上品鈍根忘失念者,極暗鈍者,癡所起業,皆名濁業。
叁解 雜集論八卷五頁雲:濁業者:若身業等,依止外道顛倒見生;一切如來清淨聖教之所對治,不信混濁之所攝故。又雲:薩迦耶見所攝,障真無我見義,名濁。
四解 俱舍論十五卷二十頁雲:若依貪生身語意業,名爲濁業。貪、濁類故。 - 朱芾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