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障之一。指贪、嗔、慢、无明、见、疑等之烦恼;此等烦恼能令生死相续而障涅槃,故称事障。与“理障”相对称。理障则指根本无明(又称元品无明),乃有碍正知正见,而障本觉真如之理者。圆觉经(大一七·九一六中):“云何二障?一者理障,碍正知见;二者事障,续诸生死。” (参阅“二障”241)
(术语)二障之一。
二障之一,即贪、嗔、痴等,能使生死相续,障大涅槃。 - 陈义孝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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