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唯识家。在唯识教理中,对于心之认识作用立相分、见分、自证分、证自证分等四分,其代表者,有唯识十大论师中之护法菩萨。此派说法,后来成为唯识宗之正义。(参阅“四分”1663)
(流派)立识心四分之宗。唯识之正义也。
识体四分之说为被视为唯识正义。此外尚有“安难陈护,一二三四”之说。十大论师的安慧仅立自证分,称为一分家;难陀立见、相二分,称为二分家;陈那立见、相、自证三分,称为三分家;护法立见、相、自证、证自证四分,称为四分家。另就四分熏习种子而论,七转识于熏习第八识的种子时,见分熏能缘种子,称为见分熏;相分熏所缘种子,称为相分熏,二者总称为能熏。自体分熏其种子,称为自体熏、体能熏;证自证分则无能熏之势用。见《成唯识论》卷二。 - 于凌波居士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