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语alobha。为心所之名。又作不贪、不贪欲。俱舍七十五法之一,唯识百法之一。系“贪”之对称。为于诸境界无爱染,能对治贪烦恼之精神作用。此心所恒与一切善心相应,故说一切有部将之列为十大善地法之一,唯识家则摄之于善心所中。又此根能生余之诸善法,故与无嗔、无痴共称为三善根。又四无量中之舍无量,以此心所为体,能对治欲界之贪及嗔。[品类足论卷三、顺正理论卷十一、成唯识论卷六](参阅“三善根”622)
(术语)三善根之一。心无贪欲也。唯识论六曰:“云何无贪?于有有具无着为性,对治贪著作善为业。”
心无贪欲,为三善根之一。 - 陈义孝编
显扬一卷五页云:无贪者;谓于有有具,厌离无执,不藏不爱,无着为体。能断贪障为业。如前乃至增长无贪为业。如经说:无贪善根。
二解 成唯识论六卷三页云:云何无贪?于有有具,无着为性。对治贪着,作善为业。
三解 集论一卷六页云:何等无贪?谓于有有具,无着为体;恶行不转所依为业。
四解 五蕴论三页云:云何无贪?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着为性。
五解 广五蕴论五页云:云何无贪?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着为性。谓于诸有及有资具,染着为贪。彼之对治,说为无贪。此卽于有及有资具,无染着义。遍知生死诸过失故;名为厌患。恶行不起所依为业。
六解 品类足论二卷一页云:无贪云何?谓有心所,与心相应,能对治贪。是名无贪。 - 朱芾煌
心无贪欲,三善根之一。
- 梵心居士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