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尘之一。色、声、香、味、触、法,称为六尘,香为其一,乃鼻识、鼻根所缘之对境。尘即染污之义,谓其能染污情识,使真性不能显露。栴檀沉香、饮食之香、男女身上所有香,及一切好恶之香等,皆为香尘。[大明三藏法数卷二十八]
(术语)尘者染污之义。色声香味等为污人之情识而覆真性者,故斥之曰尘。香者六尘之一。三藏法数二十八曰:“尘即染污义,谓能染污情识,而使真性不能显露。(中略)旃檀沈水,饮食之香,及男女身分所有香等,是名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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