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生宇宙之实相
依三法印说,本题是说明第三法印,“涅槃寂静”。
不过本通俗讲座是以现代知识青年为对象的,所以用本题,以实相两字为主,阐明第三法印。
实相,虽依佛教各宗亦有种种不同含义,然本题为方便通俗计说为诸法之真实性质与真实相状(性质与相状,在佛法内简说为性相,略言之,性即本体,相即现象),如此说法,很接近于西洋哲学的REALITY,亦即实相之意,或说为THINGS AS THEY ARE,有本来面目之意。
依三法印程序说,从现象得知法无常性,从性质得知法无我性,但契合这诸法的无常性与无我性,需要从实践中实证。不能实证一切佛法的道理(包括无常、无我),便不异于世间哲理。所以第三法印,实是三法印的重心所在,无此法印,即失去佛法离苦得乐,普利世界的价值,也可说离此法印,佛法等同外道!故说:依文解义,三世佛怨!
实相是人生的究竟安乐处,宇宙诸法的本体,智慧之泉源,是一切世间法的体性,所以不离世间法,但与世间法不同范畴,所以不即世间法。(世间法是时空分离的,实相是四度空间性的,即是超越时空的。)
因为与世间法不同范畴,所以“实相”不可能成为我人思维的对象,因一落思维,即时空分裂,堕入三度空间的世间相。科学的结论也是说四度空间的实相,是不可思议的。(见“科学与佛法”一讲)。
既不可思议,即不可言说,也不能以文字来直接表达。虽然如此,实相的体性是人人可以亲证的,亲证的过来人也可以用语言文字从各方面间接显示它的体性,好比多幅平面图则可以显示出一座立体的房屋一样。
本讲即是依先觉者对实相体验的说明,用通俗的言词介绍与各位。但请不要忘记所说所讲的,都是方便说明这不可言说思议的实相,只能意会,不可执著。
一、实相的种种异名
诸法实相不可言说,不可思议,已如上述。但可以用方便说,不过要了解所说的只是实相的图则(用上喻)而不是房屋的本身。房屋的图则可以从各方面划出来,例如平面图,侧面图,以至横切面图等等。实相亦然,可以各方面来方便形容。兹略举数名如下:
法性,就它是一切法的体性或通性说。
真如,就一切法体性真实,平等,无差别说。
法身,一切法依之为体,体中含有一切法,故曰法身。
涅槃,就它的离言寂静,无生灭说。
佛性,就它的自觉自证性说。
其他如华严经说为法界,解深密经说为真如或无为,般若经说为般若佛母,楞伽经说为如来藏等等,都是从各方面说明实相的体性、相状或功用。
二、依圣言量说实相之性质与含义
实相是唯证相应的境界,所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非亲身体证,意识是测度不到。好像没有到过外国的人,如欲知道外国的情况,一定要请教去过外国的游历者一样,我们没有亲证实相,只有从先觉者的经验谈里面,得到一点实相的消息。已经录下来先觉者的言说,即是圣言量。兹依佛法原始经典与大乘经典对实相说法,以供各位参考。
甲、原始经典说涅槃
在初期的佛经里面,说实践的方法多,说本体的理论少。多数佛弟子都依随佛陀说法,具足信心,勤求解脱出离生死,致偏重于证寂灭的涅槃,很少说明实相的哲理。
佛陀当时教弟子们依照所教导的方法修行,即生可以自证圣果,不尚诡辩。这也许因为当时印度有很多外道,喜欢讨论各种问题,如世界有边无边?如来(当时外道所执我自体的别名)死后存在不存在?
佛及弟子们如遭人问到此等问题时,概答以“无记”,意即不可记说。因此等问题在言说上辩论,都属戏论,与解脱生死无关。所以不值得讨论,还不如勤力依法修行,自己不难自证自知。
虽然如此,原始典籍并不对“涅槃”一点没有说明,不过不注重空言讨论而已。
涅槃,巴利文为(NIBBANA)意即寂灭,寂即寂静无热恼,意谓生灭的矛盾性消除。灭即贪瞋痴灭,渴爱灭,与无明灭。贪瞋痴是种种情绪的冲动,渴爱是生命对自体生存的欲求,延续的欲求(如性欲),无明是不觉,即是不明白实相的盲目冲动。凡此种种均归息灭。这息灭后的境界,称之谓涅槃。
依原始经典说,涅槃有二种:
有余涅槃,指已得解脱,出离生死轮回界之境界,但尚有现身之位。
无余涅槃,已得解脱者,当其现身亦舍,即所谓“永远隐没不现”。
有余涅槃与无余涅槃,以身体有无为别,其本质并无差异。
以上所说的无余涅槃,往往容易为人误解为断灭论者(NIHILISM),即使佛弟子中也有此种误解。当时有焰摩迦比丘,(YAMAKA),初即主张证涅槃,圣者阿罗汉,即生寿尽,即入绝无之境,不存一物。但遭佛陀呵责,说为邪见,后经佛上座弟子舍利弗为之开说种种法义。说明五蕴与无我的关系,“五蕴非如来,离五蕴亦无如来”,令彼自知其意见之错误,结果焰摩迦闻法后,即撤回其绝灭之主张。
在经文方面,亦可引证佛法绝非断灭论者。如杂阿含经有如下说法:“彼知正受,知受而于现法无漏,身体虽灭,住于法而为圣者,亦不入于轮回之数!”后两句显明地说:虽断生死轮回,但“住于法”而为圣者,足证不是断灭。
又本事经也有一段比较更显明的说明:“云何名为无余涅槃,诸比丘谓得阿罗汉,诸漏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办,已舍重担,已证自义,已善解脱,已得遍知,彼于今时,一切所受,无引因故,无复希望,皆永灭尽,究竟寂静,究竟清净,隐没不现,惟依清净无戏论之体,不可谓有,不可谓无……只说为不可施设,究竟涅槃,以此名为无余涅槃界……。”
另一方面原始圣典中亦有对涅槃作积极方面的解释,如说自觉时有“光明爆发”,“得自在”,“得不死”。“接于久远”,“绝对安稳”,“清凉”,“最高乐”,等等说法。此等对“涅槃”的直觉,无疑地与大乘经说大涅槃有常、乐、我、净,四德有密切的关系。
征之事实,佛陀自身,自大觉后,说法四十余年,于此世界创立佛教,是证涅槃的积极性。又佛弟子中有不惜身命,弘布佛法,如富楼那布教于输屡那地方,明知该地人凶暴残酷,彼甘冒生命之险,卒使无佛法处有数千百人皈依佛法。又如目犍连,相传因布教而为外道所谋杀,更显证道后之无畏精神,所以有的说,阿罗汉为独善主义者,其实是有不定然的,因决非全部阿罗汉都倾向于灰身泯智的偏差的。
乙、大乘经典说实相
大乘经典是指由梵文译成的经律论,传布于中国(包括西藏、蒙古)、韩国、日本与越南的一系佛教,通常称为北传佛教。相对于南传的巴利文典籍,盛行于今锡兰(斯里兰卡)、缅甸、暹罗等国。
大乘经典对实相有比较详尽的善巧的说明,在说明的时候,指出其不可言说思议性,预告人们不可执著言说或文字。喻如“因指见月”,不能执“指”为“月”。又说明以言遗言,以楔出楔的道理。
般若部经典就用随说随扫,或正,反,合的辩证方法来说。例如金刚经说:“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又说“实相者,即是非相,是故如来说名实相”。
大乘起信论:“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明,离名字相,离心缘相,毕竟平等,无有变异,不可破坏,唯是一心,故名真如”,这是就一切法体性说,一切矛盾(即相对性,两边性,生灭性),都归统一,平等真实,不可言说。但另一方面,体证了此实相的觉者,也不妨从言说名相随对方的迷执来建立相对的说明,以启发未证者,引导彼等证成离言实相,这也是说明了为什么佛法可能建立种种不同的哲理(理论上可建立无量哲理),而不如其它宗教、哲学,只有一套固定的哲理,并执之为真理。
涅槃在原始佛教偏重于实证已如上述。但在大乘经内,涅槃的含义,相状,功用给大大地扩充了。
法华经内说:“我(佛陀自称)为设方便,说诸尽苦道,示之以涅槃,我虽说涅槃,是亦非真灭。诸法从本来,常自寂灭相。”这经文是佛陀对部份修道者以了脱生死而得涅槃,执涅槃有寂灭相,不知生灭相本身虚幻不实,如不执我法,生灭相当体即空,本来寂灭。所以寂灭相亦不能执,一执即滞,不能流通,发不出本性具有的无量功德妙用。这是大乘教基本的观点。
思益梵天所问经说:“当知!佛不令众生出生死入涅槃,但为度妄想分别生死涅槃二相者耳。此中实无度生死至涅槃者,所以者何?诸法平等,无有往来,无出生死,无入涅槃”这说明证实相者,彻了一切法缘生性空,一无可执实相是活泼泼地,无障碍的,随缘随机,可以生起无量称性功用,所以除了自身证成解脱之外,更能发挥自性本具的度生利他种种功德。在觉体方面说,完成此种功德的作用即是般若(意即智慧,不过不同世间的智慧,故用原名。)
依大乘说大涅槃有三德:
大涅槃三德 :
般若德——实相之相——光明遍照,一切无碍。
法身德——实相之体——一切功德法所依,遍十方三世。
解脱德——实相之用——众苦都尽,离分段变易生死。自利圆满,利他无尽。
从上亦可说:狭义的涅槃,只就解脱一方面说;广义的涅槃,则从实相的体、相、用三方面说。但体、相、用虽然说为三方面,却是一实相的三方面,是不能分割的。
在大乘经论内,往往把实相的体与相,用同时相对地说,并指示人们说:这是一体的两面(或三面)不能把它分裂执为两边,不执两边即能契于中道。体证实相。所以有时称实相为“不二法”。
兹列通常于经论内见到的“不二法”,以供各位参考:
实相 体、性空、真空、寂、不变、无生、无知、泯一切、定、平等、无量寿。
相或用、缘生、妙有、照、随缘、生、无不知、立一切,慧,差别、无量光。
三、体证实相之一般步骤
无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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