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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在原子时代 四、人生宇宙之实相▪P2

  ..续本文上一页始经典或大乘教法,有一个一贯的目标,即是:教人如何体证实相。究竟说,除了体证,佛法的真价值是无法显示的。佛法内常说:“说食不饱”,即是通常说画饼不能充饥的意思。所以佛法不光是哲学,哲理在佛法内的地位并不太高,它只能令人启信得解,是一种方便,本身不能视为究竟法。佛法内甚至有些宗派轻视哲理,而主张从实践中直接去体证(例如禅宗)。

  不过,对一般说即是对大多数人说,体证实相可分信、解、行、证四大步骤。现在略述梗概于后。

  (甲)“信”可分为两种:

  [1]理信,即是依我人的理智分辩而确立我人的信仰。我人的智识是由过去自己或他人所得的经验而来。我人的知识又可为两种:一种是日常的经验,即是常识,一种是经过实验证明的知识,即是科学知识。对实相的信仰,可以确立在这两种知识中无论哪一种上面,这一点也是佛法所特具的,其它宗教、哲学,虽说都自有一套真理,但往往经不起科学知识的考验,因而不能为现代科学知识者所信奉。

  [2]事信,有些人不喜分辨或不善分辨,他们可由见到了觉者们的相好或庄严的仪态或道德学问等,即生信心。这种信仰近乎情感的信仰(近乎基督教的FAITH),虽然也可一样得益,但一切行为均以“常”“我”为中心,在佛法内终是觉得有欠缺的,因为它可以导人入于歧途而不自知。所以佛陀在经典中常说:“自依止,法依止,莫异依止”。就是叫人依靠自己(的理智),依靠觉者们所说的“法”不要依靠旁的。

  佛法可说是自始至终,重点放在智慧上面的,从分别的理智开始,直到无分别的般若。所以,紧随“信”之后、即是“解”。

  (乙)“解”,是进一步的了解。既然“信”已经建立在理智上面,那末为什么再要说解呢?因为上面说过实相是“离言说相,名字相,心缘相”即是不能成为我人知识的对象的。所以须要了解我人通常的知识,是如何来的?它的可靠性怎样?与怎样可以转我人的知识使它为“般若”智慧?这种种是可以了解的,并须要深入了解的,这些是近乎现代的认识论。

  我人一般的知识,都杂有主观的情见。科学的知识,虽没有情见作用,但它建筑在假名假设上面,而科学知识一到我人习惯的思想方式里面,不期而然执假名的东西(如原子、电子等)为实有。因是得不到正确的了解,反成为体证实相的障碍。

  要了解一切法因缘所生,没有自性,可言说思议的都是假名无实。这样即可得正确的了解。兹引大乘起信论关于如何去正确了解,如何能契入不思议的实相,一节文字以供参考。

  “若知是义者(接上文说一切法从本已来,离言说相,离名字相,离心缘相……),诸众生等,云何随顺?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虽说无能说可说,虽念亦无能念可念,是名随顺。若离于念,名为得入。”

  文中“若知”两字,即是深入了解。“随顺”,即是虽仍分别,但不坚执。“离于念”,即是不起分别。“得入”,即是契入无分别的实相。

  从分别到无分别,是须要锻炼的,锻炼过程即是“行”。

  (丙)“行“,即是行为。锻炼的行为即是修行。行为可分为身、口、意三种。为什么我们须要修行后才能证实相呢?我人可以观察,我们目前的一举一动(包括意识在内),都受以前我人所作所为习惯所牵制,以支配。我人以前对一切法的实相无正确认识及了解。不知道一切现象是无常的,在变的过程中是没有“我”性的。不知道无常、无我,因而主观地坚执“常”“我”,一切行为均以“常”“我”为中心,为出发点。以心理学言之,一方面行为的惯性影响思想,思想又引导新的行为。展转互为因果。思想是比较容易转变的。我人若从思想上认清楚了无常、无我的道理。但以前行为(包括意识)的惯性作用仍在,又影响我人的思想。在意识上我会自觉一时认得清楚(例如无常无我之理),一时却又为惯性所扰乱,还复到以前的想法(执常,执我)。因此,思想上一时明白过来,仍是不可靠的。一方面须不断地以正确理解反复观察,另一方面须从行为上来改造以前的惯性作用。

  现代心理学说,后天性的重复行为,可以造成条件反应(CONDITIONAL REFLEX)这是潜意识的。这条件反应也可由另一种重复行为使之转变。这过程名为RECONDITIONING。佛法修习止观,亦可说是心理上的(RECONDITIONING),以对治以前错误的心理状态及习性。佛法的种种戒行,是身口两方面行为的对治,亦可说对潜意识内在情意方面的(RECONDITIONING)对治。

  心理学中又说无条件反应(UNCONDITIONAL REFLEX)如饥思食,倦思眠等。佛法内说为俱生的惯性作用。如经过长时期的锻炼,也是可以转变的。

  (丁)“证”,由不断的锻炼,解行纯熟,一切情见偏见不再能扰乱了,即能契入诸法实相,自证知,自实现,自游履,于四度空间的实相境界中。

  证即证成所信所解的正确无误。证成无生灭的寂灭解脱境界,不为生死烦恼所束缚,证成宇宙间各种法界(通常依果报不同分成:佛、菩萨、缘觉,声闻四圣法界,以及天、人、阿修罗、畜牲、饿鬼、地狱六凡法界,共十法界。详见天台宗哲学)生成及其间变化的因果法则。亦即证成人生宇宙的真实相状。详请参阅佛教各典籍。

  信、解、行、证四步骤,是互相关连的,不可截然分开为定有前后。其间都有互为因果关系,例如信笃而解深,解愈深而信愈笃,解行间,行证间亦然。一般说起信以后,要解行并重,然后能捷得菩提,速成圣果!

  四、结 语

  究竟实相是不可说的,所以说只是随顺对方的机而说。现在说个比喻,希望各位能意会对机说法的道理而对以上所说不起执著,佛陀亲证了人生宇宙的实相,万法真理,彻然明了。却好比一个精通万国语言的人,对人不知讲那一种语言好,只有依照对方所知的语言而讲。佛陀说法亦然,只是对机而已。是故金刚经说:“我(佛陀自称)无定法可说”。又说:“法尚应舍,何况非法”试问世间各宗教哪一位教主会说自己所说的道理,是应当舍弃的!

  但是活泼泼的实相,真实性质如是,觉悟实相的觉者也只能如是说,别无他法了。

  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五日讲于香港中华佛教图书馆通俗佛学讲座。

  

《佛法在原子时代 四、人生宇宙之实相》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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