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t">若有人诋毁我,有人称赞我时,焉有何喜悦?若有人称赞我,他人诋毁我,岂有不喜悦?不喜悦,徒增障碍之故。
癸三、无能力则断除利他之贪着
有情种种心,诸佛难称意,劣我何须说,故舍世间念。
渺视贫困者,诋毁财富者,自性难辅助,喜乐云何生?
凡愚若无利,如何喜他人,终不与为友,诸佛曾宣说。
众生具种种心态与意乐,诸佛亦不能圆满彼诸心意,如善星比丘之故事等,卑劣如我何须说?故舍弃结交诸世俗人之思惟。为何说难以侍候?诸世俗者,渺视贫困者,且对富有者说不悦耳之语——嫉妒,无论如何,众生习性难以侍候——本性难以辅助之。我处于彼诸凡愚中,喜悦如何产生?《入行论大疏》之解说有上述“彼诸”之义。若谓是何缘由不与凡愚为友?云“凡愚”:如是若无一增上自利之意义,则不生喜他人之心,故终不与凡愚为友,是乃诸佛所宣说。《诸佛遍入一切处经》:“尽如处兽群,终无喜悦心,如是依凡愚,终无喜悦心。”若作是念,与前述菩萨唯一利他心之说岂不相违?云:不相违。前所说之菩萨,自己权势威德不退失,能自由自在利他事业,初发心之时,深怕受凡愚阻挠,反而退失自在。故虽无法亲自达成利他事业,然应作“利他思惟”之善业,与不舍弃利他之悲心。经云:“既无法利他,恒时思利他,存在彼思惟,彼住利他义。”
辛二、功德之方式——依住阿兰若之教诫,有三:
壬一、产生住阿兰若喜悦心,壬二、断除不喜悦阿兰若之因,
壬三、依止阿兰若之教诫。
壬一、产生住阿兰若喜悦心,有四:
癸一、愿有阿兰若之友伴,癸二、愿安住阿兰若,
癸三、愿持阿兰若之资生财物,癸四、愿思惟之功德。
癸一、愿有阿兰若之友伴
林中诸鸟兽,不作吵杂声,相伴心安乐,何时共安居?
于森林掩蔽之阿兰若,殊胜之友伴——野兽、花鸟、奇树,不作吵杂声,若居住之,内心寂静安乐,思惟何时与彼诸聚居一处之愿望。
癸二、愿安住阿兰若
何时住树下,岩洞或空寺,心毫不眷顾,舍弃尘世贪。
无我所执着,自性极宽畅,无贪自在行,愿我住于此。
依森林居住于山洞,或空无人居之寺庙,或大树底下,如果往昔断弃之家眷等,若不欲再拾回,心终究不眷顾家庭亲友,愿不起贪恋。所处大地,任何人亦无我所之执着,且“自性”宽畅,任何人亦无牵挂、无所贪恋,自由自在地修行,愿我能安住此境。
癸三、愿持阿兰若之资生财物
钵等微劣器,众所舍弃衣,甚而不蔽体,愿无惧而住。
手持黏土所塑之陶钵等微劣资生器物,身穿社会大众所摒弃处——尸林等拾获之布块缝成之粪扫衣,甚而衣不蔽体,对自身亦无特别照顾的享用财物,而且无所畏惧地生活着。
癸四、愿思惟之功德
届时赴尸林,他枯骨我身,悉皆坏灭法,愿如是类推。
每当赴尸林,观见他人之枯骨,回想自己之身躯,最后亦将败坏成如是形相,愿如是思惟之。
壬二、断除不喜悦阿兰若之因
我身之腐烂,恶臭令狐狼,亦不敢趋近,终变成如是。
孑然此一身,俱生骨肉体,亦当各分散,他亲何须说?
生则独自生,死亦独自死,痛苦无人摊,亲眷有何用?
如诸行路人,不执暂居处,如是行有道,不执着生处。
由于舍弃自他之贪恋,我身已然如是腐烂,任一为寻求尸肉之狐狼,亦不敢趋近于前,其余又何须说?终将变成如是,故不应贪恋身体。此世单独生,虽俱生有骨肉手足,肉身败坏时又须各自分离,诸亲友之分离,又何须说?两者终将分散。生时独自生,死时亦独自死,他人既无法分摊我之痛苦,死时作障于自身善行之亲友又有何用,谓亲友对自己无利益。譬如行于道路之旅客,舍弃暂时居处,而持续下一居处,如是,行于三有道上之众生,亦弃舍暂时生处,而执持下一生处,任何身体与亲友,未必是我所能掌握,故应断绝诸贪恋。
壬三、依止阿兰若之教诫
世间皆哀伤,自从四掮夫,尚未抬吾身,乃至住尸林。
无亲亦无怨,独身处兰若,先若视如死,若死无愁苦。
身旁既无人,哀伤或为害,无令人干扰,故修随念佛。
风光明媚处,少害易安乐,寂灭诸散乱,故应独自居。
或谓:犹如身殁后,世间亲友对自己痛苦哀伤,故从四掮夫尚未自家里抬我身至尸林之前,决意隐居阿兰若,但此行有何目的?云:在森林中与任何人无亲无怨故,唯独此身隐居阿兰若,亲眷等早已视同死殁。纵使去逝亦无愁苦,临终之时,身旁无人,亦不受任何亲属因感受死亡而产生哀伤之危害。故现见临终愁苦时,我心丝毫无不安乐,任何人皆不能散乱,此时随念佛等诸善业。诠释隐居之功德后,安居山林之教诫。故安乐于寻获极小伤害、极其风光明媚、身心舒畅之森林,息灭一切身、口、意之散乱,独自安居修行。
庚二、舍弃分别见,有二:
辛一、教义,辛二、详说。辛一、教义
. 遍舍余思虑,我唯独一心,为禅定等持,精勤于调伏。
唯独思惟善行,其余皆舍弃。“余皆我妄觉,不观察他作或未作,善观自心禅定与否?”为增衍菩提心,唯有自心止静等持,故应善观察所调伏之有情而精进。
辛二、详说,有二:
壬一、欲生厌离心,壬二、产生喜住阿兰若心。
壬一、欲生厌离心,有三:
癸一、畏惧果报,癸二、体性不净,癸三、观察不净因之危害。
癸一、畏惧果报
此生与来世,诸欲生败坏,今生砍杀缚,来世入地狱。
诸贪欲者,此生与来世,将引生败坏恶果,今生造成砍杀、束缚有情等恶因,来世将获得堕入地狱等果报。《圣月女授记经》云:“诸嗜欲之奴隶,受劈切割头、眼、手、脚等,贪欲者堕地狱众生,贪欲者趣饿鬼畜生。”《方广大庄严经》云:“诸欲之过尽无余,分别争论具瞋怨,根本愁苦如狱火,以及叶剑林之苦。”
癸二、体性不净,有二:
子一、类如迷离生命之尸体,子二、观察色身之不净。
子一、类如远离生命之尸体,有六:
丑一、贪欲非法,丑二、耽着之邪见不合理,丑三、嫉妒之守护不合理,
丑四、恭敬地奉献不合理,丑五、喜乐觉受不合理,丑六、贪欲拥抱不合理。
丑一、贪欲非法
任何男女前,何故屡祈求?诸罪或恶名,为何不羞惭?
虽怖我亦往,资财亦耗尽,所拥抱为何?彼诸胜乐性,
是枯骨非余。极贪且爱执,非自在自主,何不趣涅槃?
任何男女之贪执;为获得美女而屡次恳求,诸罪恶者或恶名昭彰者,为何不羞惭?即使有断除生命等恐怖,亦勇往直前,而且资财耗尽,若说为了所拥抱之身体──诸美女能生最胜喜乐之境,然而,死殁则唯有枯骨非其它。对此非自主与非自己能掌握、极其贪欲与耽着之美女,为何不舍弃而趣入涅槃?《随念处经》云:“女人能败坏,此世与来生,若欲利自己,须断除女人。”《入行论大疏》云:“此贪欲促成他世或后世,自己对妻子之耽着力。”
丑二、耽着之邪见不合理
. 首先勤抬头,含羞又垂视,新娘见未见,皆以纱覆面。
昔汝困惑容,今明现眼前,灵鹫去其纱,现见为…
《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八章 静虑品(上)》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