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之天性,则瞋恚他人为不应理。瞋恚如燃火之自性,怨恨相似于瞋恚。受害等瑕疵皆瞬间且短暂,亦为一般有情之本性,虽说如是,瞋恚亦不应理。缘起性空乃自性空,犹如瞋烟掩蔽天空。
卯二、观察伤害理趣
假若仇敌以棍杖、兵器等物捶打而受伤,实质之伤害者是棍杖,应对棍杖瞋恚方合理。假若认定施杖者为怨敌,或是对怨敌瞋恚,或怨敌亦受他自身之瞋恚屡次地促动而受害,则应慎恨他个人之“瞋恚”才合理。 寅二、观察创伤本身之罪过,有三: 卯一、阐说前世伤害他人之罪过,卯二、阐说自身之罪过,卯三、阐说业之罪过。 卯一、阐说前世伤害他人之罪过 我往昔对其他有情造作如前所述之种种伤害,故有情现今伤害我,理应受此报。 卯二、阐说自身之罪过 怨敌之武器和我之身体皆为造成创伤痛苦之因;怨敌投掷武器,而我以身体抵挡,若裁决此二者则应瞋于谁?理由乃相似。 因此,犹如人身之疱伤,稍触即有不可忍受之痛苦,爱惜身体等盲目之痴情──蒙蔽智慧眼而爱护自身,对一切伤害,究应瞋恨谁?故瞋恨他人为不合理。 卯三、阐说业之罪过 诸凡夫既不喜痛苦,又贪着痛苦之因——恶业与维护自己之身体;既已作此二相,且为守护自身之罪又造伤害,岂有憎于他人之理?应无此理。譬如地狱之使卒,和剑叶林等产生地狱者之业相,皆为自己造业产生自己之受害相,应当瞋恨谁?故瞋恨于他不合理。 丑三、教说瞋恚之原因是颠倒见 由于往昔我伤害他人业力之驱使,致使他人伤害我;倘若怨敌因造作诸伤害而须堕入地狱,则我昔日所造作之伤害,岂不该堕地狱?应堕地狱!基于此伤害而修忍辱后,得以清净诸多罪业。怨敌伤害我──我依怨敌之造作而受害,诸怨敌将长时堕落地狱而受诸痛苦。由是观点,怨敌乃是饶益我,为何我因颠倒见起恶心瞋恚他?故瞋恨不合理。 或作是念:倘若他人作恶缘,岂不趣入地狱(若思惟实有忍辱功德,则不趣入地狱)?若作是念:于伤害之平等性,趣入地狱与否不应差别?承许如是理念,以我之思惟功能,自守护不趣入地狱,彼诸造成伤害之敌者,值于此时岂生守护怨敌之功德?不可能产生。 然若汝之忍辱功德,能利益汝自身之守护,而不救护怨敌,岂具足正念或是无慈悲心?虽然我之忍辱功德亦不能挽救堕入地狱之怨敌;更何况不修忍辱,如何救护?然而若我以怨报怨,甚而增衍彼诸怨敌之罪业,不仅不能救护彼等怨敌,我亦退失沙门四种净行,因此,亦当毁灭了最胜苦行──忍辱。 癸二、遮除受侮辱等害之瞋恚心,有三: 子一、侮辱等不能伤害,子二、毁訾作障于利养,子三、瞋恚他人不欢心为不应理。 子一、侮辱等不能伤害 因怨敌造成身心任何伤害而瞋恚时,首先,对心伤害瞋恚不应理,心意非形体性,即使任何人以兵器等亦不能毁坏;然而心若耽着于身,则诸苦痛能伤害身体;因苦恼之伤害故,身心二者皆受害?谓:粗言恶语侮辱之词若不能伤害身体,何况是心意?对于诸辱骂之文辞,汝心为何极为瞋恚?若谓:我辱骂诽谤他人,则他人将不喜悦我?故今生或后世,我修忍辱而不为害他人,则我为何不喜悦他人?无理由不喜悦他人。 子二、毁訾作障于名闻利养,有三: 丑一、瞋恚罪业极重,丑二、名闻利养无实义, 丑三、遮除“名闻利养实有意义”之分别见。 丑一、瞋恚罪业极重 倘若因为受侮辱、毁訾等致使他人不喜欢我,而阻障(我个人之)利养,则我不允许受毁辱?曰:即使我获得利养,然而此世终将舍弃,且(利养)又不随行于后世,而瞋恚之罪恶,于尚未领受果报之前,必然坚住。故我今日若无利养,则宁死亦不伤害他人,而求邪命且长久自活;纵使得以长久邪命,亦无法超越死亡之痛苦,且死后亦将领受因邪命自活而招感异熟果报之痛苦。 丑二、名闻利养无实义 假使有人于梦境中享受百年之快乐,梦醒之后将是何种情境?又有人于梦境中享受短暂之欢乐,梦醒后又将是何种情境?前述二者,皆经历梦境之快乐,待苏醒后,快乐已不复返。人世间有长寿与短寿,临终之时,生前所领受之快乐死后亦不跟随,此乃确然之事。生前虽获得诸多利养,且长时享受荣华富贵;然而死后犹如遭强盗洗劫般,诸稍许快乐亦不能带走,唯有赤裸空拳而归,故利养等并无实质意义。 丑三、遮除“名闻利养实有意义”之分别见 倘若利养能圆满生活上之顺缘,将可长寿,得以灭除罪恶增广福德,所谓:“自长久法行生命,乃至增衍善相续。”故利养是大事,对于阻碍利得应瞋恚否?云:为利养故,因遭遇阻碍而瞋恚,既非增长福德又非消除罪恶,因此,为求活命,倘若退失福德仅作恶事,对活命有何益处?应无实义。 子三、瞋恚他人不欢心为不应理 倘若其它有情对我退失信任心──不喜欢,则应瞋恚谤我之怨敌?云:若如是,汝为何不瞋恚诽谤他人者?彼者亦能退失他人之信誉。至于别人对他虔信与否,乃根据他之功德,随附虔诚之有无。反观之,若汝能忍受别人对他之不恭敬,对于诽谤汝之人,又为何不能忍受?彼亦随附受诽谤而产生烦恼之故。 《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六章 忍辱品(上)》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