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逸吾未知,死亡如是怖,故为无常身,造作诸多罪。
既然我等必死,届时尚需亲友?临终时,我卧于病床,亲朋好友围绕四周,然而,命终之痛苦唯有自身尝受,亲友不能分担。虽然如此,仍然有人期望临终之际诸亲友能够救护——此乃内心无助时,希望获得安全感之心态。于狱卒现前捉拿我时,亲朋岂有助益?实无助益。如何才能有所助益?唯有福报能救护;然而,此生我却未修福报,作为死时之依止。救怙主!不修善业──不护持有漏善法又放逸如我者,不知死亡如此恐怖,为求无常之生命,却造作诸多罪业。
卯二、详说
若今赴刑埸,罪犯犹惊怖,口干眼红丝,形貌异往昔。
狱卒恐瞋目,魔使所执持,大怖忧苦缠,极苦不待言。
谁能善护我,离此大怖畏,睁其恐惧眼,四方觅救护。
正如罪犯即将赴往刑埸,他因畏惧死亡之恐怖,显现口干舌燥、双眼布满血丝,呈现异于往昔之表情;遑论临终时,受身形极为恐怖之狱魔差使所执持!死亡之恐惧,加以病情变化诸痛苦,将极忧愁,畏惧之心自不待言。此时,谁能护我脱离此大恐惧?内心极其害怕地目瞪四方寻求支援,却不见任何救护,之后,又再沮丧地处于如是境地,尔时,我应如何?诚然毫无办法。
丑二、以何处作为皈依之境,有二:
寅一、依三宝作皈依,寅二、皈依于具愿力之菩萨。
寅一、依三宝作皈依
佛为众怙主,慈悲勤护生,大力除众惧,故我今皈依。
诸佛所悟法,能除轮回怖,如是亦皈依,及诸菩萨众。
若无皈依,命终之时,将不得救护。因此,诸佛乃众生之依怙,诸佛如此勤勇地救护一切众生,此乃依怙之究竟义。救护能力卓越又巨大,具足大力(大顾力、慈悲力……等),与究竟涅槃(解脱痛苦),能遮除临终之各种恐惧。是故自今起皈依三宝,依止诸佛所宣说之教法,遮除轮回之恐惧。如此清净皈依诸菩萨圣众。
寅二、皈依于具愿力之菩萨
因怖惊颤栗,将身奉普贤,亦复以此身,敬献文殊前。
哀号力呼救,不昧大悲行,怙主观世音,救护罪人我。
圣尊虚空藏,及地藏王等,一切大悲尊,由衷祈救护。
见瞋阎魔使,有情畏惧者,四方速逃逸,皈依金刚持。
我因恐惧地狱诸苦之种种畏怖相,将身体虔诚地献予普贤菩萨;亦献予文殊师利菩萨──依照诸菩萨愿力深自领悟与实践。我亦因痛苦、忧愁,痛哭地向大悲行上无虚妄(有求必应)之观世音菩萨呼救,何以故?为祈求救护我──罪人。向圣虚空藏菩萨、地藏菩萨、慈氏──弥勒菩萨与除盖障菩萨等集具大慈悲之依怙寻求救护,由衷哀泣地祈求,此乃“救护”之义。若任何有情现见狱卒之瞋恨相,恐怖地四处逃逸,敬祈皈依手持金刚杵之金刚手菩萨!
子三、云何皈依之实义
昔违汝圣教,今生大忧惧,愿以皈依汝,求速除怖畏。
往昔违越、不依怙汝之教诲,犯诸恶行,现今面临恶行之果报,产生大恐惧,祈请皈依佛、菩萨,迅速遮除恐惧心。
癸三、对治力,有三:
子一、精勤对治之理,子二、积极精勤对治,子三、如何精勤对治?
子一、精勤对治之理,有二:
壬一、阐述如病譬喻,壬二、阐述如险崖譬喻。
丑一、阐述如病譬喻
若惧通常病,尚须遵医嘱,贪等之百过,恒病何须说?
一瞋若能毁,赡部一切人,疗病诸药方,遍寻不可得。
一切智医王,拔苦之圣教,知而不实践,极痴应苛责。
若惧于肝、胆等普通病症,亦须遵照医师处方而治疗。如贪等百种过患具有恒时性,当依佛陀圣教精勤对治,遑论极大病过,诚然难以获得治疗药方。何以故?任何一种贪等诸病,若存于南赡部洲,则具有伪药作用,能摧毁多人之慧命;此诸医师,常依佛陀之圣教而连成,除此之外,其余他处(外道教义、论典)皆不可得。治疗烦恼病苦之医师,乃一切智——佛陀。唯释尊能拔除诸苦痛。知圣教而不实践,诚然极为愚痴,应受诃责。
丑二、阐述如险崖譬喻
普通小险崖,亦须慎防护,若堕千旬崖,恒处险难境。
处于普通小险崖,亦须谨慎防护,方能免于堕入险境;若堕千由旬大悬崖——地狱,将遭受极大痛苦且长期无法解脱;是故谨慎避免堕入险崖,又何须多言!
子二、积极精勤对治,有三:
壬一、不可信赖此生,壬二、不可信赖财物享受,丑三、不可信赖亲友。
丑一、不可信赖此生
曰今唯不死,安逸此非理,我生终归尽,彼死必降临。
我赐我无惧,云何定脱此,倘若必死亡,云何今安逸。
有人虽然忏悔罪业诸过失,却又曰:“今日尚不死。”心识随即住于安乐中,此种思惟不合理,因死亡必定发生,且终归于无,若曰“我不死”而不感到恐怖,则谁赐你不死?事实谁皆无法赐予,又如何从“死亡”关键中获得解脱?因此,人皆有死,为何依然安逸度日?此心态乃不合理。
丑二、不可信赖财物享受
除忆昔经验,今吾复何余,我因执着彼,屡违上师教。
往昔财物享受,唯除留下回忆,如今已无任何意义,舍离彼诸享受,岂有愈殊胜不灭之享乐?我因执着享受,违背上师教诫,此乃不应理。祈请往后不再犯!
丑三、不可信赖亲友
此生若须舍,亲友亦如是,独行无定所,何苦结亲仇?
不仅财物享受,此世生命亦须断舍,亲友亦须如是远离,而唯有自己随顺业力独行漂泊于三界中,树敌攀亲岂适宜?耽着于彼等实无意义。
子三、如何精勤对治,有二:
丑一、思惟,壬二、加行。
丑一、思惟
不善生诸苦,如何超越苦?吾当于日夜,恒常思惟之。
恶业产生痛苦,如何从不善业趣向解脱?我应日夜恒时思惟,乃合理。
丑二、加行
吾因无明痴,犯诸自性罪,或佛所制戒,及余众过罪。
我因无知愚痴,犯诸自性罪──任何人犯此皆构成恶业,譬如杀生等;或佛所制戒之罪恶──领受戒律后,触犯罪过,譬如过午而食等;或任何戒罪以及其它微细罪过。
合掌怙主前,以畏罪苦心,再三礼诸佛,忏除一切罪。
合掌于怙主面前──意现观之,以畏怖痛苦之心,再三顶礼,忏除一切罪业。
癸四、遮止力
祈诸佛宽恕,往昔所造业,此既非善行,今后誓不为。
祈请诸佛(调御师),缘持我之罪过并遮除之;既知非善行,从今以后,誓不再犯。
《入菩萨行论·善解义海 第二章 忏悔罪恶》全文阅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