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就是“抄后著前”,或是“前后著中”,乃至“中著前后”,如是倒乱经意,罪恶实是无边。如严格说,这不是做注解,而是抄誊经文,但因对于经文,没有办法分清,以致割裂混乱,又是多么罪过?另外有一些人,在为经作解时,对于经义本不了解,但仗恃自己的文字华丽,“绮饰”自己所作注解的“文词”,并以自己的私意窜入经文当中,名为“安置己典”,以显自己的解说多么出色!
弘扬佛法,既是为佛法流传,亦是为利济人群,绝对不可存有任何名利观念,亦即对于听众完全没有一点要求,因为说法功德就是自己安乐资具,像这样的为自他成佛说法,始能得到说法的胜利。然“或”有“为利养、名誉、恭敬,为人说法”,根本“无”有利生的“道德心”,而是贩卖如来家业,还谈什么弘法利生?诸经要集第二敬法篇说:“不以悲心利益众生而取财物,或用饮酒,或与女人共饮其食,如伎儿法自卖求财,如是法施其果甚少,生于天上作智慧鸟……以清净心,为欲增长众生智慧,而为说法不为财利,为令邪见众生等住于正法,如是法施自利利人,无上最胜,乃至涅槃,其福不尽”。如是,怎可为名闻利养为众生说法?又怎可为恭敬尊重为众生说法?应于听众无有丝毫希求,而为说法才对。
说法者固然不应为求名闻利养,闻法者亦不应“求法师过而为论义”,而当于说法者生起如佛之想,随顺法师正行,不求法师过失。因法师为我人说法,时时增长我人的智慧,究竟给与涅槃、菩提大果,对师作眼目想及胜利想都来不及,哪里还可寻求说法师的过失?有人自以为对佛法有深刻的理解,对师所说法不竟以为然,特别要与法师论义,看看是师讲得对,还是我讲得对,这就是吹毛求疵的寻师过失。如佛陀难提欲与七祖婆须密论义。祖对他说:“仁者论即不义,义即不论,若拟论义,终非义论”。难提听祖这样说,知己错误而师义胜,因而对师心悦诚服。“非理弹击”,是以非理义的言词,妄对法师所讲的义理,作无情的弹击,不是说这里讲得不对,就是说那儿讲得大错,以显自己对佛法懂得很多,甚至欲以自己代替说法者的地位。“不为长解”,是说不为要求超方胜妙的见解,不为增长自己对佛法的正见,亦不欲为“求出世”大“法”而闻佛法,只是争强好胜为邪见所缚而已。
“或”有听闻佛法以后,自己善根不够,不能接受佛法,反而“轻慢佛”的“语”言,以为佛的言教没有什么了不起,从而“尊重”外道的“邪教”,以为世间一般宗教思想理论,反而有它的特色,这真是将石头当黄金,将邪法当正法,多么可怜可愍!经说“我慢高山,轻慢佛语”者,不应为之说法,免他造谤法罪。还有一类行者,向以小乘佛法为佛亲口所说,是最值得信受奉行,至于大乘佛法不是佛所说的,佛在世时,从来没有说过大乘,于是“毁呰大乘”,说大乘是婆罗门法,佛弟子不应信受,因而“赞声闻道”,认为唯有声闻乘法,始能获得究竟解脱。当知这都是错误的邪见。经说“邪见稠林,尊重邪教”者,不应为之说法,免他造谤法罪。要知佛所说的一切语言,皆是开示成佛的方便,如有于中妄为分别,说这类是成佛的方便,那类是成佛的障碍,或说这类法是佛弟子所应学的,那类法不是佛弟子所应学的,是为毁谤如来正法。遍摄一切研磨经说:“若于如来所说圣语,于其一类起善妙想,于其一类起恶劣想,是为谤法。若谤法者,由谤法故,是谤如来,是谤僧伽”。如是即为毁谤三宝,所以谤法其罪极重。三摩地王经说:若人毁坏南瞻部洲中一切塔,其罪固然很重,但不及毁谤契经的罪重;若人杀尽恒河沙数那么多阿罗汉,其罪是属五逆之一,但亦不及毁谤契经的罪重,所以不论在任何情形下,不应谤佛正法。
“如是”像上所说“眠地听经”“等罪”,有“无量无边”之多,没有其他办法,只好“皆悉忏悔”。
子三 忏蔑僧罪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于僧间有障,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害发无上菩提心人,断灭佛种,使圣道不行;或剥脱道人,鞭拷沙门,楚挞驱使,苦言加谤;或破净戒及破威仪,或劝他人,舍于八正,受行五法;或假托形仪,闚窃常住。如是等罪,今悉忏悔。
众生“又复”从“无始以来”,一直“至于今日”,除了慢佛、轻法,“或于僧间有”蔑僧“障”,就是对三宝之一的僧众,蔑视而瞧不起。正因存有这种心理,所以有人胆敢“杀阿罗汉”。阿罗汉是小乘最高圣者,为众生的无上福田,应对之恭敬供养,怎可予以残杀?杀阿罗汉是五逆罪之一,将来必感地狱的苦果。“破和合僧”,僧众和合,是清净僧团最为团结的集团,为正法住世的象征,所以说“僧在即法在,法在即佛在”,三宝得以住在世间,佛灭度后,全赖僧团的和合,佛特以住持正法的力量,郑重的负托于僧团,对和合僧团应力加护持,怎可破坏令不和合?五分律说:“调达不能害佛,欲破和合僧。佛语达曰:若僧已破能和合者,其人生天;若僧和合而破之者,堕地狱中”。此亦是五逆罪之一,过失同样是很重的。在佛法说,能发菩提心的,是最极殊胜的,不但自己可以成就佛果,亦有无量众生而得救度,这对众生多么有大利益?照理对发菩提心者,应从各个不同角度,多方予以维护,使之安心度生,现在竟然有“害发无上菩提心人”,实无异于“断灭佛”的“种”子,“使”诸“圣道不”得流“行”。成佛必要发菩提心,不发菩提心决不得成佛,现在害了发菩提心的人,岂不是断灭了佛种?不但发菩提心的人不得成佛,有赖发菩提心度化的众生,亦因发菩提心人被害,不能得到法水的滋润,菩提心种不能出生菩提心芽,亦即等于障碍众生的成佛,想想这个罪恶多么重大?将来感受无间地狱的苦果又是多重?因而,未发菩提心者应劝发菩提心,已发菩提心者应护令不退。
“或”有将真心诚意修道的道人,本是非常用功办道的,为了不愿看到他的成就,就来扰乱道人,“剥脱道人”衣服,使其不能安心办道,过失多么重大?不然,就是“鞭拷沙门,楚挞驱使”。沙门,在印度有各种沙门团,都是修行的宗教行人,但有些不信宗教者,看到沙门不大满意,就予鞭策拷打,或是楚挞笞打,甚至驱使做种种不应做的工作,或驱使到东到西的服务。除了鞭拷捶打以苦沙门的肉体,更用“苦”不堪听的恶“言”,对沙门“加”以无稽的毁“谤”,使沙门听了感到精神痛苦。人之所以对于别人毁谤,病在是对他人长处嫉妒,有了嫉妒在内心中燃烧,不能忍受他人有此荣耀,于是毁谤其人,破坏其人声誉,让他失去荣耀。大经说:“人有妒心,则有诽谤;若无妒心,云何有谤”?证知谤由妒心而来。
“或破净戒及破威仪”,这是沙门特别尊重,唯有净行清净,威仪齐整,始成如法如律的沙门。沙门本身,对戒严格守持,时刻注意威仪,可是现在有人,不愿意看到沙门,僧相庄严,威仪如法,于是就想办法,引诱沙门违法,破坏沙门净戒,或于沙门戏耍,破坏沙门威仪,使人对沙门失去信心,这种用心,可说相当毒辣!八正道,是趣向解脱的唯一光明正道,唯有循八正道而行,始可进入涅槃妙城,可是有人不愿沙门得真解脱,就以花言巧语,“或劝他人,舍于八正,受行五法”。佛陀开始为五比丘说法,就要他们舍离苦乐二边,行于中道,而此中道,就是八正道,并认为是“古仙人道”,不但是向上、向解脱的德行的常道,而且具有永久性、普遍性。自有佛法流行以来,佛弟子无不奉行八正道趣向涅槃,八正道是多么重要的德行!五法是提婆达多所妄立的不受五味、断肉、断盐、不受割截衣、不住聚落边寺的五种。这是提婆达多用来破坏僧团,引诱比丘从他去学,成立另外与佛陀僧团对立的僧团,以期与佛抗衡,当时虽有五百比丘为其所惑,但待了解提婆达多的用意,再加目连尊者的神通显示,离去的比丘又回到清净和合的僧团中来,五法哪里是纯正比丘所应受用?像这样的劝人舍八正道受行五法,岂不也就等于是在破僧?其罪之重不说可知!
“或”还有人,本不要真正学佛,更无意想要出家,但想知道佛教寺内实际情形,如寺内经济是怎样的,僧人是否如实修行,于是“假托”出家人所具有的“形仪”,表示要来寺内住短时期,试试自己能不能过出家人生活,可以然后发心出家。事实不是真的想来出家,而是怀着不正常的野心,“窥窃”这个“常住”的一切活动,一旦寺内有什么不如法事为他发现,或他故意吹毛求疵的,说寺内如何不对,于是离开寺院,到外破坏僧人。
“如是”像上所说杀阿罗汉“等罪”,有无量无边那么多,“今”日皆“悉”志诚“忏悔”清净。
子四 忏馀三宝罪
或裸露身形,轻衣唐突,在经像前,不净脚履,踏上殿塔;或着屧屐,入僧伽蓝,涕唾堂房,污佛僧地,乘车策马,排揬寺舍。凡如是等,于三宝间所起罪障,无量无边,今日至诚,向十方佛、尊法、圣众,皆悉忏悔。
上来分别忏对三宝不敬重罪,现在总忏对三宝忽略不恭敬罪。具有三宝的寺院,是清净的佛地,入内应有礼貌,方不致对三宝犯下罪行。可是“或”有世俗凡夫,不知对三宝的尊敬,竟然“裸露身形,轻衣唐突”。赤身露体,就是身不着衣的天体运动,过去在乡下寺庙,到了炎热的夏天,有很多人为了贪图凉爽,不是裸体的卧在寺外,就是轻衣的躺在寺内,如是轻佻的唐突佛地,破坏寺庙庄严的形相,使人生起厌恶的观感,对佛教有不良的批评。到了现在,有很多袒胸露背的进入佛寺,同样是很不雅观的。为佛子者,应绝对的避免!因为这样“在经像前”,是慢佛轻法之罪,对自己亦大不利。佛教的或殿或塔,都是极为庄严清净的,不论什么时候,都不应以“不净脚履,踏上殿塔”。不净脚是指脚的肮脏,不净履是指鞋的污秽。殿是供佛像的地方,塔是供佛舍利的地方,随时随刻都应保持清净,假定以不净脚,或以污秽鞋,踏入殿宇,登上宝塔,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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