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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悲三昧水忏讲记卷中(2)▪P7

  ..续本文上一页水放干,使暴露出来的鱼易于捕获,然后杀而食之,是杀害水族的众生。山野之处,草木众多,禽兽隐藏其中,喜欢打猎的人,感到深山旷野中的禽兽,不但捕捉困难,且危险性很大,想出纵火“焚烧山野”的毒辣方法,从而将诸或逃或烧死的禽兽,迅速予以“畋猎”杀而食之。内而用心惨酷之极,外而方法巧妙之极,其所造成的罪恶当然很重!

  “或”有“因”乘“风”吹之便,“放火”焚烧山野,使所燃烧的山野范围扩大,捕获禽兽更多。或用“飞鹰放犬”方法,以捕水族及飞禽走兽。鹰是性格凶悍的猛禽,能捕食鸟兔,猎人将之畜养,用以捕捉飞禽,如所说的鹰犬,就是猎取禽兽用的猛禽。“放犬”的犬指猎狗,经过猎人的训练,能代主人到山野中捕捉禽兽,为此,特将训练过的猎狗,放到深山旷野为猎人代劳,猎到猎人所要捕捉的禽兽。像这样的“恼害一切”众生,罪恶当然是免不了的。“如是等”这么多的“罪”恶,造已造成,现“今”没有其他办法消灭,唯有“悉”皆“忏悔”,以期罪业冰销,不致再感苦果。

  或以槛弶、坑拨、扠、戟、弓、弩,弹射飞鸟走兽之类;或以罟网、罾钓、撩漉水性,鱼鳖鼋鼍、虾蚬螺蚌湿居之属,使水陆空行藏窜无地。

  上说是总中之总,现正式从总开别,仍属贪杀罪业。“或以槛弶”:槛是门槛,或禁闭猛兽的圈,或拘囚罪人及猛兽的车,叫做槛车。弶是捉鸟的一种简单机关,用棍支起一个器具,鸟雀如来吃下面的食,碰到棍子,就会关在里面不得出来。或在棍上系条绳子,当鸟进入器具,人在远处拉绳,使器具翻倒,鸟就被捉住。“坑”是泥土洼下去的地方,一般说为地道或地洞,如现在所用的坑道战,就是挖一地道,通到敌人后方,把人畜活埋在坑内。“拨”是拨开的意思,如说“拨云雾见青天”。此说把地方拨大些,好以机械取获所要取获的动物。“扠”是挟起的意思,古人说是横扠,能挡兽类通过,从而将之捕获。“戟”是古代的兵器,附有利刃的长杆,刺到对方,会使对方伤亡。“弓”是射箭的兵器,如说弯弓射箭,箭没有弓射不出。“弩”是有机关的弓,一般说的“强弩之末”,显示利器有时技穷,不能作为武器之用。“弹”是弹弓,能够射击,如以弹丸,弹击小鸟,使小鸟落地。如说弹雨,形容弹丸像雨一样的落下。现在有枪弹,双方交锋时,亦常被形容为“弹如雨下”。以这么多的器具,“弹射飞鸟走兽之类”,令在空中飞翔的鸟类落下,令在陆地行走的兽不能动弹,而为猎人之所捕取。

  “或以罟网”:罟是网的总称,如说网罟。“罾”也是一种网。不论什么网,都是用绳结成而有孔的,是为捕鱼捕鸟的罗网。“钩”是钓鱼的钩,用钩取鱼,称为钓鱼。诸如此类的器具,用以“撩漉水性”众生,如“鱼”等。鱼是水产动物,大都有鳞和鳍,属卵生类,以鳃呼吸,种类很多,有淡水鱼,有咸水鱼。“鳖”与乌龟同类,普通叫做甲鱼,背甲是圆的,但壳是软的,边上尤其柔软。“鼋”是像鳖的动物,较鳖稍大,头皮不平,像有疙瘩。“鼍”是爬虫类的动物,和鳄鱼有点相似,长至二丈馀,有四足,皮可制鼓。“虾”是水生的长尾节足动物,分头、胸及脚部,背甲圆筒形,青黑色,有长触角二对,俗称须,亦被称为长须虫,善游泳,好跳跃。“蚬”是软体动物,与文蛤同类异种,壳外褐,内紫色。“螺”亦是软体动物,其硬壳有旋线,体可宛转藏伏。大螺,形如鸟嘴,吹之有声,相当惊人,古代有用以军队中号令,可以作杯;小螺,长一寸左右,与田螺同类异种,俗称螺蛳。“蚌”同是软体动物,有长椭圆形壳两片,色紫黄,长八九寸,内平滑,传说有真珠层能产珠,如蚌壳内所生的真珠,称为蚌珠。

  如上所说,有水行的,如鱼虾等,有陆行的,如走兽等,有空行的,如飞鸟等。人类为了享受口腹,或是以之为求财利,乃以最恶毒的心意,运用各种不同的方便,制造诸多不同的器具,苦恼水、陆、空的众生,使它们不能安然无畏的生存,纵使在河海中,亦不足以潜藏,虽然在森林处,亦无有躲避处,即在广大虚空,亦无空间藏匿。所以说“使水、陆、空行,藏窜无地”,逃遁无门。如是陷害各类众生,想想罪恶是多么大?对于各类众生稍有同情,当不忍心这样想方设法的杀而食之!

  

  或畜养鸡、猪、牛、羊、犬、豕、鹅、鸭之属,自供庖厨,或赁他宰杀,使其哀声未尽,毛羽脱落,鳞甲伤毁,身首分离,骨肉销碎,剥裂屠割,炮烧煮炙,楚毒酸切,横加无辜。但使一时之快口,得味甚寡,不过三寸舌根而已。然其罪报殃累永劫。如是等罪,今日至诚皆悉忏悔。

  此仍属于忏悔贪杀罪业。

  “或”有“畜养鸡、猪”等。鸡是家禽的一种,不论雌雄,都有肉冠,脚长翼短,不能高飞。雄可按时报晓,雌可产卵再孵小鸡。以之放生可以,以之杀食不可。猪是哺乳类脊椎动物,头大,鼻和口吻均长。“牛”是反刍类家畜,体肥硬,力气强,性温驯,农家用以耕田,亦有用以运输。过去科技农具未发明前,对农村有很大贡献。古代帝王,不是郊天祭地,不轻用牛,何况人民?“羊”亦属反刍类家畜,有山羊、绵羊等,绵羊毛长而卷曲,山羊毛短,有用羊毛做衣服。“犬”是家畜名,又叫狗,能代人看门,又能助军畋猎,如猎狗,经猎人训练,能为主人捕捉所猎物,现更加以训练,能助警察嗅到贩毒者毒品气味,将贩毒者逮捕,而被称为灵犬。“豕”是猪,为家畜的一种,体肥、尾短、鼻长、耳似蒲扇。“鹅”为家禽之一,属水鸟,似雁,较大,身肥颈长,全体白色,翼力弱,不能飞。“鸭”是游禽类,常蓄于家中,嘴扁平,足短,两翼小,不能高飞,但能浮水。蓄养这些家禽,不是为了豢养,使其安度一生,是为“自供庖厨”。庖厨是烹调食物的地方,亦即一般说的厨房,显示人将所豢养的鸡、鸭等,不时加以宰杀,在厨房里烹调,做成美味可口,以供自己及家人食用,这是相当罪过的。如儒家孟子说:“君子远庖厨,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虽还没有澈底做到戒杀食肉,但已算不错,为佛子者怎可蓄养这些动物杀而食之?

  “或”有将所蓄养的鸡、鸭之类,不供自己庖头之用,而“赁”给“他”人“宰杀”。不管自烹他杀,总是结束它们生命,每一生命总想多活几年,所以当人宰杀它时,“使其”自然发出“哀”鸣之“声”,因感被杀痛苦,在哀声还“未”穷“尽”时,人们不管它们发出怎样哀声,照样使之“毛羽脱落,鳞甲伤毁”。毛羽,是指皮毛或羽毛。任何生物,皮肉之外,必长有毛,保护身体,到了杀而食时,得先拔掉羽毛,毛羽就从它身脱落,假定是属湿居之类,或是陆行、空飞之类,有鳞甲的同样要被毁伤。不多时间,被杀生命,“身首分离”,即身体归身体,头归头,“骨肉”也就“销碎”。如是“剥、裂、屠割、炮、烧、煮、炙”,岂是一个生命所能受得了?剥是剥去皮毛,裂是将身体破开,屠是宰杀众生,割是用刀割开牲畜身上的肉,炮是烹调法的一种,如炮羊肉或煎熬,烧是烹煮,就是烧肉,煮是用火烹物,炙是烧烤,如炙肉。不论用怎样方法杀死烹调,在被屠杀的生命,所感受的苦“楚”相当惨“毒”,闻之令人“酸”心,而其对人恨之“切”骨。不应加于这些生命的残酷谋害,仍然要这样加以虐待,是为“横加”,岂非是“无辜”受此痛楚?

  为人这样的滥杀无辜,“但”只“使”自己“一时快口”,实际“得”到其“味”是很少的,所以说“甚寡”。少到什么程度?“不过三寸舌根而已”,通过三寸舌根进入肚内,不但不再有其美味,经过短时期的消化,就会排泄出来,成为臭不可闻的大便。古人说:“饮食予人日月长,精粗随分塞饥疮,才过三寸成何物,勿用将心细较量”。为人对于饮食,不必太过考究,更不得受用肉食,口腹之欲,急宜戒绝。要知现在只是一时快口,“然其”所感受的“罪报”,不但极多极重,且会“殃累永劫”,不知要到什么时候,才能脱离所受罪报,岂不自找麻烦!

  “如是等罪”,要想消除,唯有从“今日”开始,在三宝前,“至诚”恳切的“皆悉忏悔”,除此还有什么办法,灭除所造成的罪业!

  壬六 忏瞋杀罪

  又复无始以来至于今日,或复兴师相伐,疆场交争,两阵相向,更相杀害,或自杀、教杀、闻杀欢喜。或习屠侩,赁为刑戮,烹宰他命,行于不忍。或恣暴怒,挥戈舞刃,或斩或刺,或推着坑堑,或用水沉溺,或塞穴坏巢,或土石磓磾,或以车马轠轹,践踏一切众生。如是等罪,无量无边,今日发露,皆悉忏悔。

  此明忏悔由瞋心所造成的罪业。“又复”众生从“无始以来”,一直“至于今日”,由瞋心构成的杀罪也很多。如自古以来直到现在,世界各地所发生的大小战争,多得真可说是无法计算。或为侵略他国发生的战争,或为报仇雪耻发生的战争,层出不穷的呈现在世人面前,所以有说一部人类史,就是一部战争史,世界从没有停止过战争。

  每次战争的发生,“或复兴师相伐,疆场交争,两阵相向,更相杀害”,因此不知有多少人死亡。“兴师相伐”,是说国家执政的领导层,或不同派系的负责者,忽然动了一念瞋心,于是兴起师旅,互相用兵讨伐,到了两军对垒,就在疆场当中,彼此交争起来,两边各有阵势,相向更相杀害,不是你冲锋过来,就是我砍伐过去,“或”是“自”身行“杀”,就是本身见到敌人就杀,或是“教”令部下冲杀过去,“杀”得敌人片甲不留,或是听“闻”自己部队,“杀”得敌人东逃西逃,无法站稳阵地,心里感到“欢喜”。如是双方杀声震天,使很多人无辜死去,能说这个杀罪不重?因而国与国间,集团与集团间,理应和平相处,和平未到最后关头,切勿放弃和平妄动干戈,要知战争更相杀害,不免“血流成河,尸横遍野”,那是相当悲惨的,为什么定要战争?

  “或”有学“习屠”宰牲畜,如以宰杀牲畜为业的屠夫。“侩”是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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