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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理经》简读之十六▪P2

  ..续本文上一页(1)上面已讲过原因;(2)意是从属于其它(从属于灵魂)的;(3)否则灵魂将享受非自己所做业的果报。

  认识活动在正理派这儿是属于我(灵魂)的,这儿就说了,说它是绝对不可能属于意的。为什么呢?这句经文中举出了几条理由。

  第一、前边儿已经说过的。前边儿怎么说的呢?好,翻到183页,看1.1.10,“欲、悔、精进、乐、苦、知识等是我(灵魂)的特点。”就是这个。这已经说的很明白了,认识是我(灵魂)的特点儿,它不是意的特点,当然就不可能属于意了。这是第一。

  第二、认识要产生的时候,它要依托我(灵魂)而起作用,就是说,得从属于我(灵魂)。姚卫群先生把这个译为依他性,更好理解。

  第三、如果认识行动不属于我(灵魂),而属于意或属于身体、感官等,那么由于意、身体、感官等东西在人死时都要坏灭,而不坏灭的我(灵魂)却是要永远地存在下去,来承受别的东西所做的业。只有认为我(灵魂)是主体,是行动者,身体、意、感官等都是主体支配下的工具,做了业,要由主体承受业报,这才合理。如果你不承认我(灵魂)是主体,那么我(灵魂)凭什么来承担身体、感官所造的业呢?我(灵魂)有这个义务吗?有一个武侠小说,叫《侠客行》,石破天本是一个道德败坏的小子,但是贝先生硬是把他推上帮主之位,为什么?就是因为石破天答应去侠客岛。如果石破天不是帮主的话,他凭什么去侠客岛?你既做了帮主,作威作福的,那么帮中有难了你就得去顶着。

  这第三就是说,如果我(灵魂)不是主体的话,我能去承受身体、感官等所造业的果报吗?甲造下了业,却让乙去受报,这不合理。

  3.2.39a (还有)在罐等当中看不到(认识活动)。

  在姚卫群先生的译本中这一句是在3.2.36那一句后边儿。在前边儿说了,说行动和行动的停止是因为认识者的欲求和厌恶,就是说,认识主体――我(灵魂),才是行动、停止行动的依托体,若不说认识主体我(灵魂)是其依托体而说身体是其依托体的话,斧子也会行动,斧子也有身体,可斧子的身体是绝对不能作为斧子行动的依托体的。这里又举出来了罐子,说罐子也有身体,但它没有认识活动,所以罐子的身体是不能作为依托体的,也就是说,认识活动不属于身体,而属于我(灵魂)。

  3.2.39 因为(1)根据排除法(身、根、意都被排除,只有灵魂是知识和行动的主体);(2)根据已经给出的原因确定无疑;或(3)根据灵魂和转生可证明灵魂是一切行为的主体和业报的承受者。

  我(灵魂)是行为的主体和业报的承受者。为什么呢?看经文中给出的理由。第一、可以作为行为主体的,有这么几种情况,有人说是身体作行为主体的,有人说是感官作为行为主体的,有人说是意作为行为主体的,有人说是我(灵魂)作为行为主体的。在这四种说法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我们可以一个一个地来排除。先看身体。比如说斧子,斧子有斧子的身体,斧子也有行为,但斧子是不能作为行为的主体的,这很明显不对。再看感官,就是根。眼根是可以活动的,一下看一下不看;耳根也是可以活动的,一下听一下不听;鼻根、舌根、皮根都是这样,那么你让哪一根作行为主体?让眼根的话,其他四根不服;让耳根,其他四根不服……谁都不服别的根作行为主体。那么?能不能让五根都作行为主体?主体就是只能一而不能五。就是咱们常说的,家有百口,主事者一人,若主事者太多的话,那就弄不成事儿了。既然五根都想作行为主体,干脆谁也别作了。同样的,拿意来衡量的时候,发现也不行,那就只剩下我(灵魂)了。

  第二、根据已经说过的理由。就是前边儿论述的。

  第三、我(灵魂)可以转生,其他的都不可以,所以我(灵魂)是主体、是业报的承受者。这个《正理经》中的话是比较别扭,经文说了半天,实际上还是那点儿事,沈剑英先生是译成了“(上述证明的结论即是:)(a)根据残余性;(b)已述的理由可能成立。[或(b)已述的理由;(c)产生。]”按沈剑英先生的说法,他的译文中,方括号中是日文本宫坂宥勝教授补入的,而圆括号中的是沈先生自己补入的。姚卫群先生是译成“(认识只能是我的属性,)因为(仅)剩下(这种可能了),还因为已陈述的那些理由。”姚卫群先生的译文,前一句“因为(仅)剩下(这种可能了)”可以和刘金亮先生译本的“根据排除法”、沈剑英先生译本的“根据残余性”对应起来。第二句“还因为已陈述的那些理由”和刘金亮先生译本、沈剑英先生译本都是一样的,只是刘金亮先生译本有第三条理由,和沈剑英先生译本的第三条应该是能对住,但沈剑英先生的第三条是在方括号中的。姚卫群先生的译本干脆就没有第三条。我觉得第三条理由和第一条理由应该是一回事儿。刘金亮先生有个注:最后一个词yathokta-hetu-upapatteh,既可把upapatteh理解为ascertainment,即“前述”理由已得到确定;也可把它理解为“appearing”,即“出现”,指灵魂的转生再出现。Bhasya就给了这两种解释。从意思和语法上来说都不矛盾。Bhasya指富差耶那,这样一来就可以看出,是刘金亮先生按富差耶那把它给弄成了三条。yathokta是“如所说的”,hetu是“因”,upapatteh是得到。

  3.2.40 记忆是属于灵魂的,因为具有认识者的性质。(“我过去曾知道”,“我现在知道”,“我将知道”中的“我”,即是生生不灭的灵魂,它是一切活动,包括认识活动的主体。)

  这一句很简单。刘金亮先生译文在括号中给说得很清楚。记忆是灵魂的属性,括号中的是例证。

  3.2.41 记忆是由(下述)原因引起的:(1)聚精会神;(2)联想;(3)重复;(4)联系(包括a.连带,如烟与火;b.不可分,如角和牛;c.关联,如手与足;d.相反,如无是有的反面。);(5)特征;(6)相似;(7)拥有(如从物想及物的主人等);(8)支持者(如看到地主,想到他的佃户);(9)被支持者(如从佃农想到他们的地主);(10)关系(如从师想到徒);(11)后果(从因想到果);(12)分离(如从夫妻分离后常忆及对方);(13)同行(如从自己想到师兄弟们);(14)敌对(从一方想到与之作对的一方);(15)超越(记及超越的东西――注疏没有举例发挥);(16)获得(想起施者);(17)覆盖(从鞘想到剑);(18)苦和乐(使我们想到引起苦和乐的原因);(19)欲求和嫌恶(使我们想到所好和所恶);(20)害怕(使人想到引起害怕的原因);(21)需求(使人想到他所需求的东西);(22)行业(看到车想到造车的人);(23)功德、孽障(使人想起前世所做的善恶业)。

  这一段经文是说的记忆产生的原因。聚精会神是指心念专注于一个境界,把心念集中在一个问题上吃住劲儿用心;联想就是由这个而想到那个;重复就是对一个事儿不停地想,不断地加深印象。李连杰有一个电影,在电影里他叫巩伟,到黑社会卧底,妻子病死了,妻子临死时对儿子巩固说,“你要一天想爸爸一遍,你小孩子变化快,怕爸爸到时候认不出你了”。这一天想爸爸一遍就是不断加深印象,就是重复;这个联系,它与联想不一样。联想是指证明和被证明之类的。这个联系是在推理过程中的不同标记。咱们看刘金亮先生译文中括号里边儿的话。包括a.连带,如烟与火;b.不可分,如角和牛;c.关联,如手与足;d.相反,如无是有的反面。连带他举了烟与火,就是说烟是火存在的标志、标记。不可分他举了角与牛,角与牛就是有牛必有角,但凭角并不能断定是牛,比如说也可能是羊,前边儿的连带是有烟必有火,有火必有烟。关联是并列关系,他举的手和足,但手和足不是因果关系,不能由手推足,也不能由足推手。相反是由有这个而推出来没那个;特征是指一个事物有明显的特征,比如朱德的扁担,他在上边儿写上“朱德记”,一见就知道这是属于朱德的。或者说以前在马身上打上记号,标明这是官府里的马。以前还在犯人脸上刺个金印,让你一生都带着这个记号。黑老包的脸上有个月亮,一看就知道的包公。这都是特征;相似,比如说我是警察,我要抓犯罪嫌疑人,我就把这个犯罪嫌疑人的相片让所有的便衣都看看,知道犯罪嫌疑人长得啥样儿,这个相片与犯罪嫌疑人本人就是相似;拥有,就是指我看见这只狗我就知道这是张三家的狗,我要是打的话就得打狗看主人,就是由狗想到张三;支持者,比如说选总统,我支持甲候选人,我就是甲的支持者;被支持者,甲候选人是我的被支持者;关系,我们现在就有不少人好奇怪,净空法师挺大的名气,就想知道他的师父是谁。这就是关系。我想办一件事儿阻力很大,我就去找关系;后果,就是做一个事儿后会造成什么影响,影响如果很坏,就叫后果很严重;分离,二战时有一家人失散了,男主人就拼命地寻找家人,直到战争结束之后,男主人在一家孤儿院找到了自己的小女儿,他抱着小女儿哭了一场说,我又有家了。分离就是指这失散之后常忆及对方;同行(hang),指作同类的事业者,我作这事儿这样作,我想要是我的朋友他来作这事儿的话会怎么样呢?这就是同行;敌对,比如说曹操在赤壁大战中吃了大败仗,狼狈而逃,逃到乌林地面,一见这地形,仰天大笑:若在此埋伏一军,我如之奈何?谁知赵云真的  在此埋伏。又逃到葫芦口,又大笑,说此地若设伏兵,我们必遭重创,张飞又出来了。再逃到华容道。又大笑:若在此设一旅之师恰可断我生路。关羽竟然在此截住去路……这就是敌对:站在对手的立场来考虑问题;超越,指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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