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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求解脱勇士之心宝(夏坝仁波切 讲授)▪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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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莫读顺世论”。什么是顺世论呢?即否定前生与来世、否定因果、否定涅槃、否定苦集灭道、诽谤佛法教义的书籍。一般佛法根基不深的人读多了,很容易对佛法产生疑虑。但如果对佛法的道理已经了解到根深蒂固的程度,也需要了解一下这些世俗论等,那是为了辨别道理。这句话主要是对那些还没有对佛法形成完整而坚实理论基础的人说的。

  第十二,“远离诤执慢”。有的人特别能争,本来是非常小的事,也非要争出一个结论,争个你死我活。差不多就行了!不要老去争。

  “是”也那么回事,“非”也那么回事,干嘛要去争呢?应当远离这种相互争吵。并且千万不要有固执、骄慢心。有些人顽固地固守自己的某一个见解,这样极不好。骄慢是非常可怕的。

  第十三,“自德不赞叹”。千万不要赞叹自己的功德,“不矜己长”就是这个意思。所谓的赞叹自德,并不是直接说“我什么什么好”,而是在字里行间想办法把自己的德充分表现出来。这样做,只会让人厌恶,不适当地称赞或显示自己的功德有骄慢之嫌。

  第十四,“仇德应宣扬”。即“恒念他德”。恒常寻找他人的德行,并且宣扬他人的德行。尤其是要学会宣扬仇人的德行,这样你的德性才会增长广大。你看看,平常说别人坏话的人,是缺德的人还是有德的人?平常老说包括敌人在内的功德、却从不说别人坏话的人,是有德之人还是缺德之人?想想不就明白了吗?所以,宣扬自己仇人和对自己不悦之人的功德,这样不但使自己增长功德,还可以化解与仇人之间的怨恨。对方听说了,会想“这个人总是赞扬我的功德,看来嗔恨早就忘了,这个人原来是个好人啊”。所以对仇人的功德,更应该宣扬赞叹。

  第十五,“莫攻他要害”。千万不要攻击他人的要害。人总有痛处,或者觉得很耻辱的事情。这里的“要害”不是生命的要害,主要是令他人遭受身败名裂的一些要害之处。所以千万不要说人家的短处或要害处。

  第十六,“及不以恶心,举发他过非”。不应该以恶的心态去揭发他人的过失。“你做了什么什么,你什么什么错了……”当然,管寺院纪律的人例外,看到他人的过失就必须要说出来。除此之外,不要去揭发他人的过失,这很不好。

  第十七,“恒应观己过”。是不是心里知道“我有错”就行了呢?不是。要把自己的错误数出来,“我身、口、意曾经犯什么错,别解脱戒当中犯了什么错,菩萨戒当中犯了什么错,密戒当中犯了什么错……”,把自己记忆所及的错,全部一一揭露出来,只有明白自己究竟犯过多少过失,才能做到不重犯。唯有这样,你的过失才会越来越少。

  第十八,“他由何种过,常为智者责,自应断彼尽,亦应遮止他”。任何人有过失,都是有智慧的人所呵责的对象。首先把自己的过失灭掉,之后发现周围的人有过失时,应善巧地劝令他人断掉。龙树菩萨说,话有三种:一是美语,一是实语,一是虚言。其中,运用美语和实语,先赞叹他的功德,然后适当地使用实语指出他的过失,令其改善。如果直接批评,他接受不了。

  第十九,“他害莫嗔恚,应念宿业感,为后不受苦,自应离诸过”。如果他人对自己作了损害和伤害的事情时,应该这样想这是我往昔所造罪业的果报所感,千万不要对损害者产生嗔恨之心,因为瞋恚将成为后世遭受更加猛烈痛苦的原因。所以,为了后世不受苦,自己应该远离一切嗔恨等过失。

  第二十,“不希望报酬,于他作饶益”。不希望得到什么报酬、回报,而去作饶益他人的事。从一开始帮助别人的时候,心里就要想“我不需要回报”,以这样的心态去帮人,才能真正地增长智慧。

  第二十一,“有苦唯自受,乐与求者共”。如果有苦恼,要有“有苦我一人受,有福大家同享”的心态。“同甘共苦”这是世间话,佛法当中,作为菩萨行是“同乐而不共苦”,什么意思呢?有苦我个人承受,有乐与大家同享,这才是最好的。

  第二十二,“虽具天圆满,亦不应骄傲,穷困如饿鬼,亦不应怯弱”。自己虽然具有如天人一般圆满良好的条件,也千万不要产生骄傲之心;穷困潦倒如饿鬼一般,也千万不要怯弱,不要屈服。有的人,穷困潦倒不怕,他受得了,可是一旦有了条件之后,他就开始骄慢、懈怠、堕落了。有的人,有福他不怕,不会骄慢,但是一旦遭受了挫折,遇上麻烦,穷困潦倒了,他就彻底地失去了信心,这两种态度都是极端的。虽已穷困潦倒如饿鬼,只要不失去信心,就一定会好起来的。虽天资圆满,如果骄慢,随时都有失去的可能,要谨记。

  第二十三,“由说真实语,自死失王位,亦应常说彼,不说其他语”。对于有益于他人的话,哪怕死去或者失去王位,也要说。汉地非常强调忠诚,进忠言,做忠臣。就是国王杀头,也一定要进忠言。非常好,应该这样。但是对于说欺诳、欺骗之言,对他人无益之言,即使能够生存或者得到王位,也不应该说。

  第二十四,“如所说而行,誓愿应坚持,由此具吉祥,地上成胜量”。自己怎么说的,行为就应怎么做,说到做到,不失言。由此可具足诸般功德,能取得殊胜证量。

  第二十五,“汝恒于一切,应善观察行,由见真实义,故不随他转”。我们要学会于恒时中常常观察自己一切行为、言语、起心动念处,并且当明了一切可取与必舍的、如法与不如法的事情,要立刻做取舍。只要你明白了真相,即便旁边的人给你指错路,你也不会去走。

  这就是增长智慧的二十五种方便,是精华,我们心中要常念。

  一切众生 视为父母 如子生慈心

  把一切众生当成自己的父母,自己作为父母的孩子,应知恩报恩,对所有父母发起大慈之心。“一切众生视为父母”就是大乘修菩提心的七因果法。

  在修七因果之前必须先修“平等舍”。念想:一个曾经作过损害自己利益的敌人,一个没有损害也没有利益过自己的中庸众生,一个对自己极有恩德的亲人,这样分别观察。首先念想中庸之人,在无数世来曾经作过我无数次的父母,每当做我父母的时候都对我有恩;念想敌人,他每次做我父母的时候,为我所付出的那些母爱,对我有恩;念想自己最亲和贪爱的人,他曾经作过我无数次的敌人,砍掉的头颅聚在一起,如同须弥山一样高。由此对敌、友、中庸之人,消除贪心、嗔心,令心住平等舍。这首先要从中庸人开始观察,因为平等舍对中庸人容易生起;然后对亲人消除贪,对仇人消除嗔;最后观所有的陌生人和所有的六道轮回众生,分别忆念他们曾经作过自己无数世的父母,缘念其种种恩德,生起平等舍。

  第一,知母。首先要知道一切众生是自己的母亲。一切众生是自己母亲的理由,是因为轮回无始,所以我们的生死无始。生死经由一世又一世,根本没有一个我未曾投生过的处所,根本没有一个我未曾投生过的众生之身,投生次数不能计数。也因为如此,根本没有一个众生未曾作过我的母亲,每一位众生作过我母亲的次数也是不计其数。即使每一位众生皆为人身,也没有一个未曾作过我的母亲,次数不但不可计数,而且必将继续做我的母亲。由此应想:一切众生其实都是曾施恩保护于我的母亲。这就是知母的道理。

  第二,念恩。光“知母”是不够的,要念起每一位众生做自己母亲时的恩德。把今世的母亲念想为年迈的外相,思惟我今世的母亲不仅今世是我的母亲,而且曾无数世作过我的母亲。她最初在胎中慈护我,出生后即置于软垫,十指顶上摇抱,以身之暖气拥抱怀中,慈颜笑迎,喜颜顾视,擦拭鼻涕,手除不净。我遭受到的点滴痛苦,与母亲所遭受的如舍命般的痛苦相比,母亲的痛楚更为深剧。而且母亲毫不顾惜自己的罪苦、恶名及性命,把疲乏劳苦获得的饮食、财物慈爱地给予我。可以说,母亲为我带来了无量的利益与安乐,为我忍受了无边的伤损与痛苦,如此想来,着实深恩浩大。

  如此修习,自心萌生觉受,然后缘父亲等。念想他今生做父亲,过去无数世中也一样作过我的母亲,于我慈恩救护等等,深恩浩大。然后依次缘亲属、中庸人、陌生人、怨敌、所有人类、一切众生,念想深恩浩大,如此“念恩”。

  第三,修习“报恩”之理。念想无始以来施恩于我的母亲,因烦恼魔使,致心扰动,心识不得自在而趋疯狂,因远离了增上生及决定胜的慧见之眼,失去善知识的引导而迷茫。每一刹那都为恶作乱而颠仆蹶倒。总之堕在轮回,特别行在三途堪畏的崖边。在这种情况下,若予弃舍,委实太可羞愧。因此我需报恩,应将一切如母有情从轮回痛苦中救拔出来,安置于解脱之乐,如此有力行持,这就是报恩。

  第四,修慈心。将一切众生视为父母,而令自己生慈心。缘念一个像自己母亲一样的曾经刻骨铭心的人。她哪里有无漏之乐呢?即使是有漏的安乐也付之阙如,现在她自以为是安乐的,终究趋变为苦。她虽希求安乐,也勤苦寻求,但后来却都只是作为堕入恶趣的苦因。

  今世不过徒为烦劳困苦,根本没有真实的安乐可言。因此,若她具足安乐及安乐因该多好啊,愿她具足一切安乐及安乐的因,我当令她具足安乐及安乐因,如此有力行持,乃为修慈心。

  在修“慈心”之前要先生起“平等舍”、“知母”、“观母恩”、“报母恩”之心。这是修慈心的基础。

  第五,就是修“悲心”。首先清晰地念想一只正在遭受宰杀的羔羊,肢体被缚,胸皮被割剥,屠夫的手伸入羔羊腹内。羔羊已知即将丧命,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屠夫的脸,缘想其痛苦可悲的情况。因此,愿它远离一切痛苦及痛苦因,我当令它远离一切痛苦及痛苦因,如此有力行持。

  我小时候就曾看到过一只羊被屠夫先割掉一块皮,然后手伸入腹内抓断心脏的情景,我现在想起来都发抖。如此念想之后,再把这种念想转移到受苦的其他众生,比如鸡等,然后依次缘念自己的父母、亲属、陌生人等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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