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与慈对立的是瞋恨;与舍对立的是屈从世事的兴衰变迁。
由于强烈的舍倾向,菩萨看透其对立法(即是屈从世事的兴衰变迁)的危险,因此努力修习舍波罗蜜。如此,对布施、持戒等十波罗蜜的倾向也是波罗蜜的根本条件。
考虑到上述的波罗蜜的根本条件,我想和你们谈谈一些发愿修菩萨道者必须每天都培育的素质,以便累积足够的波罗蜜,以成为获得授记的菩萨。它们是:
一、极深的欲;
二、住于法中;
三、如理作意;
四、断除贪、瞋、痴;
五、倾向于证悟涅槃。
首先,你必须拥有想要成佛的极深之欲。在开始时,你必须把此欲深藏于心中,不可向他人吐露。只有在具足了是人、男人、遇见佛陀等成就发至上愿的八项条件之后,你才把它吐露出来。在当时,那善欲必须强得像我在之前已说过的,即是:如果须要赤足走过遍满炽红火炭的宇宙的话,你也必须愿意实行。
第二,你必须常住于法。这即是指你必须在每一分、每一秒里都实行十波罗蜜,而且必须如此实行许多年、许多世、许多大劫。你必须如此实践直到你本身就像是十波罗蜜的代表。如果要做到这一点,你必须在生命中的每一剎那里都运用如理作意,因为如理作意是善法的近因,而不如理作意则是不善法的近因。
在看透即使是最小的错也有危害之后,你必须勇猛精进地断除贪、瞋、痴。别以为小错是微不足道的,因为即使是一项恶业也可能已足以令你乖离菩萨道。举例而言,提婆达多在他的其中一个前世里是我们菩萨的朋友。他们两人都发愿修菩萨道。但在过后的另一世里,未来的提婆达多为了一个金碗而对我们的菩萨怀恨。那瞋恨心令他乖离了菩萨道,也被佛陀授记最终将会成为辟支佛。
最后,你应该令心时常倾向于解脱,即证悟最终的目标──涅槃。只有如此把心导向佛果时,你所造的善业才能算是波罗蜜,而你所付出的一切努力才会带引你趣向唯一的目标,即佛果。
今晚我应该讲到这里为止。在下一堂讲座里,我会继续讲解大菩提乘。
大菩提乘(二)
(Mahabodhiyana)
今晚我想要再跟大家谈谈大菩提乘。在此,我将依定义、特相、作用、现起、近因与省察的次序解释诸波罗蜜。
一、布施波罗蜜
布施波罗蜜是以大悲心与方法善巧智为基础,愿意舍弃自己本身和所拥有的身外物给他人的舍思。在此应当知道大悲心与方法善巧智是每一个波罗蜜必须具备的优越素质,因为在诸菩萨心流中生起的布施等波罗蜜时常都具备了大悲心与方法善巧智。即是此二法令它们成为波罗蜜。
布施波罗蜜的特相是舍弃;作用是消灭对可供布施之物的执着;现起是不执着,或是获得财富与投生善界;近因是可供布施之物。
应该如此省察布施波罗蜜:「私人财物如地、金、银、牛、水牛与男女奴仆等和自己的妻儿将为执着的主人带来灾害,因为这些是五欲的目标,许多人都在垂涎它(他)们;它(他)们会被(水、火、王、贼和敌人)五敌所抢或消灭;它(他)们导致争吵;它(他)们是不实在的;为了争取与保护它(他)们则必须骚扰或侵袭他人;失去它(他)们则会带来极度的痛苦;由于执着而满怀自私的人死后则很可能投生恶道。因此财物与妻儿为物主带来多种伤害,给掉与舍弃他们是唯一开脱至快乐的途径。所以人们应勤于舍弃它(他)们。」
再者,当乞求者来讨东西时,菩萨应如此省察:「他是我亲近的朋友,向我吐露自己的秘密;他是我的导师,正在向我指示:『在死时你必须舍弃一切,连自己的财物也带不去。』他是在把我的财物带往安全处的好朋友,带离这有如被死亡之火焚烧的火宅的世间。他就有如一个绝妙的藏宝室,可好好的保存我的财物,以免被烧毁;他是我最要好的朋友,通过给予我布施的机会,他已在帮我获取最杰出与艰难的成就,即是佛地。」
他也应该如此省察:「这人在给我行至善的机会,我不可错失此良机。」「生命终有结束的一天,我应该不求而给,何况人家亲自求我。」「强烈倾向于布施的菩萨四处寻找欲接受布施之人,而现在由于我的福报,竟然有乞求者亲自来接受我的布施。」「虽然接受财物的是受者,然而我才是真正的受惠者。」「我应利益众生如利益我自己。」「若无人来接受我的布施,我怎么能够修习布施波罗蜜?」「我应该只为了给予乞求者而赚取与累积财物。」「何时他们才能不请自来地给予我机会行布施?」「我如何才能亲切地对待受者,而他们又如何才能和我变得友善?」「如何才能在布施之时与之后充满喜悦?」「如何才能使受者到来?」「又如何培育倾向于布施?」「如何才能获知他们的心思,而无须请教地提供他们所需要之物?」「当我有东西可布施,而又有人愿意接受时,若我没有布施的话,那将是我极大的错误与损失。」「如何才能布施我的生命与肢体给予乞求它们的人?」
他应该通过以下的省察激起能够毫无顾虑地布施之心:「有如回力棒飞回投掷者一般,善报也同样地回到不祈求回报的施者。」当受施者是亲近的人时,他愉快地想:「亲近的人来向我讨东西。」若受施者是中立无爱憎的人,他愉快地想:「做了布施之后,我将获得他的友情。」若受施者是个厌恶的人时,他特别愉快地想:「我的敌人来向我讨东西,布施之后,他将成为我亲近的朋友。」因此他必须如同对待亲近的人一样,具有慈悲心地布施给中立与厌恶的人。
若发心修菩萨道者发现由于长久以来受到贪欲的影响,而对某物起了执着,他应该省察:「在发愿时你不是说愿意奉献自己的生命及所修得的善业以援助众生的吗?执着身外物就有如大象在冲凉 ,因此你不该执着任何东西,就有如一棵可作药的树,需要根的人可以取走它的根;任何需要树皮、枝干、木心、叶、花、果的人皆可任取所需。虽然被摘取了根、皮等,药树不会因此而受影响,不会想:『他们夺取了我的东西。』菩萨也应该如此省察:「为众生之福利而极力奋斗的我,即使对非常微小的坏念头都不可放纵,而应善用这充满痛苦不净的身体。内在与外在的四大皆逃不过坏灭,内外的四大根本没有什么差别。在无此差别之下,若执着于身体而想:『这是我的,这就是我,这是我自己』,这只是愚痴的展现。因此,有如对身外物一般,我无须顾虑自己的手、脚、眼、肉和血,而应准备好舍弃全身地想:『让任何需要那一部份的人取走它吧!』」
当如此地省察时,他不再对自己的生命与肢体有任何顾虑,而肯为了觉悟舍弃它们,因此他的身、语、意就很容易得到净化与提升。菩萨如此净化自己的身、语、意业之 后,即拥有了分辨善恶的智慧,因此,他成为一个真正能够给予众生越来越多财施、无畏施与法施的人。
这是菩萨省察布施波罗蜜的方法。
菩萨不单只是省察如何成就布施波罗蜜,而是肯定也会付诸实行。当我们的菩萨是维山达拉王时,他把自己亲生的儿女布施给一个很坏的婆罗门,也把妻子布施给化为婆罗门的帝释天王。我们的菩萨不单只是把属于身外物的亲爱的妻子、儿女拿去布施,他也把自己的生命布施给其它众生。在其中一个过去世,我们的菩萨是个王子。有一天他去到森林时看到饿得快死的母老虎及牠的三只小老虎。当时那王子的心中生起了极强的悲心。为了救牠们,他爬上悬崖跳下来,把自己的身体作为食物布施给牠们。这是一种至上的布施。当我们的菩萨是动物时,他也能够实行这种布施。有一次我们的菩萨是只野兔子时,牠很喜悦地跳上由化为婆罗门的帝释天王所起的火堆,想要把自己的身体作为食物布施给他。
在此,有一点需要考虑的是:是否有必要修习布施波罗蜜?在《相应部‧俱偈品》中有一首偈:“Sile patitthaya naro sapabbo…”──「具戒有慧人……」
在此偈中,佛陀解说若某人投生时三因具足 ,而且慧根又已成熟,他只要勤修戒、定、慧,就能解开欲爱之网结。在此佛陀只提及戒定慧三学,他对修习布施甚至些许的暗示也没有。
同时,整部《清净道论》即是注释《相应部‧俱偈品》上述偈文的论著,但在其中却完全没有提及布施波罗蜜。而且导向涅槃的八圣道只有戒定慧之道,而无布施之道。因此,有些人误以为佛陀认为布施并非要素,是无助于证悟涅槃的,反而是造成不断在轮回中生死的因素,因此不应该修习布施。
关于上述《相应部‧俱偈品》一偈,我们应该了解它的真正含意如下:佛陀教此偈的对象是上等根器的人,他们有能力在这一生精进修行至证悟阿罗汉果,完全断除一切烦恼,而不会再有来生。若这类具有上等根器的人为了证悟阿罗汉果而真正地在这一生精进修行,由于他的精进力,他将成为阿罗汉,已经没有再生的需要。布施的业力能制造新生命与新的福报。在这一生已断除生死轮回之人将不会再有来生。由于已经没有新生命去享用布施的福报,因此对他来说,布施并非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在《相应部》的这部经里,佛陀为了上等根器之人的利益,而着重于解说戒定慧,因为以断除烦恼为目标时,三学是比布施来得更重要的。佛陀根本不曾说过不应该修习布施波罗蜜。
在这一生里没有成为阿罗汉的人必须继续在轮回里生死。在轮回时,若他们在今世没有行布施,他们将难以投生到好的地方。即使他们得以投生到善道,他们将缺少财物而难以行善。(你可能会说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以投入于修习戒定慧,但是却是易说难行。事实上,只有在过去世布施的善报支持之下,才能成功地修习戒定慧三学。)因此,修习布施对于还必须在娑婆世界里轮回的人是非常重要的。在这漫长的旅途上,只有具备了充足的旅费,即布施,我们才能到达美好的终点。在此,由于过去的布施之善报而拥有了财物,我们才能如愿地投入于修善。
在娑婆世界里的众多旅人当中,菩萨是最伟大的人物。在被授…
《菩提资粮》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