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的环境,这些都称为「轮回财」。
至於「法的遗产」,我已经解释过了。
佛陀已经预见到,他证入涅槃之後,佛法会被这三种「财的遗产」的极端增长所压倒,就像汪洋中的岛屿为三股洪水淹没、浸入一样。因此,佛陀留下如此的警语:
「诸比丘,汝等应继承我法,勿继承我财。」
「怜愍」(Anukampa)是指佛陀的忧虑或关切。
佛陀忧虑的是,当大海的洪水涌现的时候,居住在岛上的人民会被洪水冲击而四处漂浮。「财的遗产」生起,扩张的时候,佛法中的弟子会被浸入而无所适从,进而阻断了无上的「法的遗产」。因此,佛法会留下如是的警语:「我诸弟子,是继承我法,非继承我财也。」
所以,这三种「财的遗产」会引起佛陀的忧虑与关切,这是令佛陀感到沮丧的遗产。因此,这三种「财的遗产」是坏的遗产。另外,「三十七道品」,例如「四念住」,则是佛陀所赞许的,可以清澈的心灵、从忧虑中解脱的遗产,因此,是善的遗产。
我们已经说明了善的遗产与恶的遗产,接下来要检视善的继承人与恶的继承人。
尤其是,我们要记住,在「财的遗产」中的某些遗产是受到佛陀赞美的。它们是「一团食」(pindiyalopa)、「粪扫衣」(pamsukula)、「树下住」(rukkhamula)、「陈弃药」(译按:由尿发酸所制成的药),这四种「财的遗
产」称为「佛陀的遗产」(Buddhadayajja),它们是佛陀所准许的四种伟大传统。
如果在这种情形下,就可以解释佛陀为何会接受一般奉献者所布施的「余财」(atireka-labha),正如他所说的:
「多余的寺庙、居住地点等等。」
包括“经律论三藏」在内的「学习圣典」(pariyatti-sasana),是「修持法」与「实现佛法」的基础。只有「学习圣典」安立了,其余的两种佛法也才能够稳固下来。
现在是「劫」微弱的时刻,人的生命时间也在减少中,因此护持“学习圣典」长达五千年的责任就真的很伟大。身为佛法的奉献者与护持者,这些僧侣的身心强度也在减弱中。因此,佛陀预见到,这些奉献者与护持者想要在未来的时刻,去承担护持「圣典」以及单独住在树下,不对「余财」妥协,是不可能的。这是一项理由。
对於修行资粮不足的人,佛陀预见到,提供给他们的修行功课,例如广泛地“学习圣典」、布施、持戒、提供资粮等,保障他们在来生的时候可以从苦界中解脱,并且在下次佛法的阶段,可以从世间的痛苦中解脱出来。这是另外一项理由。
在此处,我们可以说,如果上述属实,就等於是佛陀亲自巧妙地救度众生,让他们避免在「财的遗产」中流转。在这点上,我特别要指出,因为「学习圣典”的奉献者与护持者,不可避免会与「助缘财」、「世间财」有所关连,为了不沉溺在“财的贪欲」上,佛陀所开示的,以及留传下来的「观察净」(paccavekkhana- suddhi)修行法门,例如「如理观察衣」,就要加以关注。所以,如果这些修行人依照“观察净」的仪轨生起「资具依止戒律所思的智慧,就可以乘此智慧之船,从两种「财的贪欲」中解脱出来,即使他们必须生活在「财的贪欲」当中,也不可能沉浸、漂浮在「财」的汪洋大海中。
所谓的「沉浸」、「漂浮」,它们的意义是指:在「资粮财」、「世间财」、
「因缘财」这三种财当中,失去了「觉察过失的智慧」,就是所谓的「沉浸」。长时间缺乏力量觉察过失,即使经过生命的三个阶段,还是在这三种财里面享乐,这就是所谓的「漂浮」。
为了防范所谓的“沉浸」与「漂浮」,佛陀在《法句经》中就说:
「三时中一时,智者应醒觉!」(译按:一五七偈颂)
这是说,如果一位修行人在生命的第一个时期是「沉浸」、「漂浮」的,就应该在第二个时期当中努力自我净化。不过,如果一位修行人在生命的第二个时期当中,还是“沉浸」、「漂浮」的,就应该在生命的第三个时期当中努力自我净化。
在此处,所谓的「自我净化」是指摆脱了对於「财的遗产」的执著之後,在「三十七道品」中安立下来。这就是指在「四种圣人财法」中自我安立,它们分别是:
衣寂静:在衣著上很容易满足;
乞食寂静:在乞食上很容易满足;
住所寂静:在住所上很容易满足;
修习乐:在静修中生起喜乐。
佛陀说过,如果一个人在生命的三个时期都是「沉浸”、「漂浮”在「财的遗产」中,他就会被丢进「苦界」当中。因此,佛陀在《法句经》中就说:
「如铁自生锈,生已自腐蚀。
犯罪者亦尔,自业导恶趣。」(译按:二四O偈颂)
这段佛陀的开示(译按:参见《法句经注疏》第三·Tissa-tthera- vatthu),提到了一位在只树给孤独围往生的比丘。由於这位比丘在临死之前,还是执著他的衣服,结果就重新投胎为寄生虫,寄居在他生前的僧袍上。如果连执著在衣服上都会让一位修行人落入苦界当中,对於更为巨大的执著,还需要说什么吗
衣服应该视为僧团的共有财产,所以是法的财产。这位发生问题的比丘也是细
心护持二二七条毘奈耶学戒的修行人,所以说,一套僧服可以让具足二二七条学戒的比丘沦入苦界,那么,对於只有受过五戒的一般凡夫而言,他们对财物充满了贪爱、嫉妒,结果会如何还需要多言吗
因此,一位有修行的人应该观想和要求「厌离心」(samvega)(译按:由於观想这个世界的悲苦所生起的恐怖感)。
我现在举例加以说明。
曾经有一位富人家,他坐拥金银财宝,可是为了避免在艰困的时候遗失这些财产,就把它们埋到地底下,只保留价值约六万的现金、稻米、衣服与装饰品,可以随时使用。
这位富人有六个儿子。他死亡的时候,将财产平分为六份给六位继承人,而埋藏在地底下的财产也以同样的方式分配。不过这些埋藏起来的财产,只有当这些主人自己从地底下挖出来,才能为这些继承人所拥有。
有一个儿子非常贪婪,对於可以直接使用的财产,他相当不满足,有意垂涎埋藏起来的财产,不耐於长久的等待。所以,它努力挖掘出宝藏,成为一位富人。
有一个儿子非常精进,不会把日以继夜的努力当作是一种负担。所以,他用尽心力,努力挖掘那些埋藏起来的财富,结果他成为一位富人。
有一个儿子非常执著,从继承财产开始,他的心总是悬挂在财产上,因为他太执著在财产上面,於是寝食难安。所以,他全心全力挖出那些埋藏起来的财富,成为一位富人。
有一个儿子非常聪明、机灵,他就设法建造机器来挖掘宝藏,所以就成为一位富人。
有一个儿子则缺少贪婪心,他认为一万元的财产就够用了,不需要那些埋藏起来的财宝,安於那些可以直接运用的遗产。
有一个儿子挥霍无度,花掉所有的财产,最後连购买挖掘宝藏铲子的钱都没有剩下来。他堕入歧途,终於被外放逐到他乡流浪。
在这个例子当中,佛陀就像这位富有的父亲,「戒清净」与「法学习」就像直接可以使用的财富,建构「心清净」的禅定与神通就像埋藏起来的银,如「见清净”的四种世间智慧,清净就像埋藏起来的黄金,「出世间的智见清净」就像埋藏起来的珠宝,佛教内的凡夫与比丘就像这六位继承人。
在佛教当中具足「欲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充满贪婪的第一个儿子。具足「欲神足」的修行人,不会满足於「戒清净」与「法学习」的资粮。他们认为,以这种资粮不会遇见佛法或者变成佛法的继承人。为了达到更高的清净道,他们蕴育了巨大的欲望,不达目的,绝不终止。
具足「勤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努力精进的第二个儿子。这种修行人只有当他们著手去追寻还没有拥有的高等成就,内心才会感到快乐与自在。
具足「心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强烈执著的第三个儿子。这种修行人一旦认知到修持一项功课会产生巨大的利益,他们就会祈求强烈的占有,他们的心也不会漂浮到其他的事务上。
具足「观神足」的修行人,就像聪明机灵的第四个儿子。这种修行人只有当他们著手去迫寻难以证得、深沉但又可以生起巨大利益的智慧时,内心才会快乐与自在。
缺少“神足」却只拥有初级欲望、精进、心与智慧的修行人,就像满足於现有财产的第五个儿子。这种修行人缺少「信」与「欲”,他们甚至认为在今生当中是达不到更高的清净道。由於他们缺乏精进的力量,纵使勉强去实践,也会欲振乏力。因为他们的意志力是脆弱的,就会反对精进,并认为不可能(证得更高的清净道),他们的心就没有贯注在这种修行功课上。当他们听到众多理论与开示,就动摇了。由於缺少知识与智慧,他们认为这种修持功课超过了自己的能力范围,就加以拒绝。因为佛陀期待这种修行人,才会如是说:
「修习欲神足!
修习勤神足!
修习心神足!
修习观神足!」
佛陀在这些语句中驱策一切众生强化他们的「神足」,例如「欲神足」等等,只有这样子,才会生起新的欲望与新的思想。
在佛教中,德行上有缺失的凡夫与比丘,就像第六个儿子。对於一般凡夫而言,在护持三皈依以及五戒、八关斋戒等常戒上有所缺失的修行人,就不具足优婆塞、优婆夷的特质,仅仅是佛法的继承人而已。对於比丘与沙弥而言,犯了波罗夷戒罪(译按:失去出家身分的罪行),就不具足好比丘或好沙弥的特质,只是佛法的继承人而已。如果一般的凡夫,即日起发…
《《阿罗汉的足迹》:《三十七道品导引手册》》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