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的環境,這些都稱爲「輪回財」。
至於「法的遺産」,我已經解釋過了。
佛陀已經預見到,他證入涅槃之後,佛法會被這叁種「財的遺産」的極端增長所壓倒,就像汪洋中的島嶼爲叁股洪水淹沒、浸入一樣。因此,佛陀留下如此的警語:
「諸比丘,汝等應繼承我法,勿繼承我財。」
「憐愍」(Anukampa)是指佛陀的憂慮或關切。
佛陀憂慮的是,當大海的洪水湧現的時候,居住在島上的人民會被洪水沖擊而四處漂浮。「財的遺産」生起,擴張的時候,佛法中的弟子會被浸入而無所適從,進而阻斷了無上的「法的遺産」。因此,佛法會留下如是的警語:「我諸弟子,是繼承我法,非繼承我財也。」
所以,這叁種「財的遺産」會引起佛陀的憂慮與關切,這是令佛陀感到沮喪的遺産。因此,這叁種「財的遺産」是壞的遺産。另外,「叁十七道品」,例如「四念住」,則是佛陀所贊許的,可以清澈的心靈、從憂慮中解脫的遺産,因此,是善的遺産。
我們已經說明了善的遺産與惡的遺産,接下來要檢視善的繼承人與惡的繼承人。
尤其是,我們要記住,在「財的遺産」中的某些遺産是受到佛陀贊美的。它們是「一團食」(pindiyalopa)、「糞掃衣」(pamsukula)、「樹下住」(rukkhamula)、「陳棄藥」(譯按:由尿發酸所製成的藥),這四種「財的遺
産」稱爲「佛陀的遺産」(Buddhadayajja),它們是佛陀所准許的四種偉大傳統。
如果在這種情形下,就可以解釋佛陀爲何會接受一般奉獻者所布施的「余財」(atireka-labha),正如他所說的:
「多余的寺廟、居住地點等等。」
包括“經律論叁藏」在內的「學習聖典」(pariyatti-sasana),是「修持法」與「實現佛法」的基礎。只有「學習聖典」安立了,其余的兩種佛法也才能夠穩固下來。
現在是「劫」微弱的時刻,人的生命時間也在減少中,因此護持“學習聖典」長達五千年的責任就真的很偉大。身爲佛法的奉獻者與護持者,這些僧侶的身心強度也在減弱中。因此,佛陀預見到,這些奉獻者與護持者想要在未來的時刻,去承擔護持「聖典」以及單獨住在樹下,不對「余財」妥協,是不可能的。這是一項理由。
對於修行資糧不足的人,佛陀預見到,提供給他們的修行功課,例如廣泛地“學習聖典」、布施、持戒、提供資糧等,保障他們在來生的時候可以從苦界中解脫,並且在下次佛法的階段,可以從世間的痛苦中解脫出來。這是另外一項理由。
在此處,我們可以說,如果上述屬實,就等於是佛陀親自巧妙地救度衆生,讓他們避免在「財的遺産」中流轉。在這點上,我特別要指出,因爲「學習聖典”的奉獻者與護持者,不可避免會與「助緣財」、「世間財」有所關連,爲了不沈溺在“財的貪欲」上,佛陀所開示的,以及留傳下來的「觀察淨」(paccavekkhana- suddhi)修行法門,例如「如理觀察衣」,就要加以關注。所以,如果這些修行人依照“觀察淨」的儀軌生起「資具依止戒律所思的智慧,就可以乘此智慧之船,從兩種「財的貪欲」中解脫出來,即使他們必須生活在「財的貪欲」當中,也不可能沈浸、漂浮在「財」的汪洋大海中。
所謂的「沈浸」、「漂浮」,它們的意義是指:在「資糧財」、「世間財」、
「因緣財」這叁種財當中,失去了「覺察過失的智慧」,就是所謂的「沈浸」。長時間缺乏力量覺察過失,即使經過生命的叁個階段,還是在這叁種財裏面享樂,這就是所謂的「漂浮」。
爲了防範所謂的“沈浸」與「漂浮」,佛陀在《法句經》中就說:
「叁時中一時,智者應醒覺!」(譯按:一五七偈頌)
這是說,如果一位修行人在生命的第一個時期是「沈浸」、「漂浮」的,就應該在第二個時期當中努力自我淨化。不過,如果一位修行人在生命的第二個時期當中,還是“沈浸」、「漂浮」的,就應該在生命的第叁個時期當中努力自我淨化。
在此處,所謂的「自我淨化」是指擺脫了對於「財的遺産」的執著之後,在「叁十七道品」中安立下來。這就是指在「四種聖人財法」中自我安立,它們分別是:
衣寂靜:在衣著上很容易滿足;
乞食寂靜:在乞食上很容易滿足;
住所寂靜:在住所上很容易滿足;
修習樂:在靜修中生起喜樂。
佛陀說過,如果一個人在生命的叁個時期都是「沈浸”、「漂浮”在「財的遺産」中,他就會被丟進「苦界」當中。因此,佛陀在《法句經》中就說:
「如鐵自生鏽,生已自腐蝕。
犯罪者亦爾,自業導惡趣。」(譯按:二四O偈頌)
這段佛陀的開示(譯按:參見《法句經注疏》第叁·Tissa-tthera- vatthu),提到了一位在只樹給孤獨圍往生的比丘。由於這位比丘在臨死之前,還是執著他的衣服,結果就重新投胎爲寄生蟲,寄居在他生前的僧袍上。如果連執著在衣服上都會讓一位修行人落入苦界當中,對於更爲巨大的執著,還需要說什麼嗎
衣服應該視爲僧團的共有財産,所以是法的財産。這位發生問題的比丘也是細
心護持二二七條毘奈耶學戒的修行人,所以說,一套僧服可以讓具足二二七條學戒的比丘淪入苦界,那麼,對於只有受過五戒的一般凡夫而言,他們對財物充滿了貪愛、嫉妒,結果會如何還需要多言嗎
因此,一位有修行的人應該觀想和要求「厭離心」(samvega)(譯按:由於觀想這個世界的悲苦所生起的恐怖感)。
我現在舉例加以說明。
曾經有一位富人家,他坐擁金銀財寶,可是爲了避免在艱困的時候遺失這些財産,就把它們埋到地底下,只保留價值約六萬的現金、稻米、衣服與裝飾品,可以隨時使用。
這位富人有六個兒子。他死亡的時候,將財産平分爲六份給六位繼承人,而埋藏在地底下的財産也以同樣的方式分配。不過這些埋藏起來的財産,只有當這些主人自己從地底下挖出來,才能爲這些繼承人所擁有。
有一個兒子非常貪婪,對於可以直接使用的財産,他相當不滿足,有意垂涎埋藏起來的財産,不耐於長久的等待。所以,它努力挖掘出寶藏,成爲一位富人。
有一個兒子非常精進,不會把日以繼夜的努力當作是一種負擔。所以,他用盡心力,努力挖掘那些埋藏起來的財富,結果他成爲一位富人。
有一個兒子非常執著,從繼承財産開始,他的心總是懸挂在財産上,因爲他太執著在財産上面,於是寢食難安。所以,他全心全力挖出那些埋藏起來的財富,成爲一位富人。
有一個兒子非常聰明、機靈,他就設法建造機器來挖掘寶藏,所以就成爲一位富人。
有一個兒子則缺少貪婪心,他認爲一萬元的財産就夠用了,不需要那些埋藏起來的財寶,安於那些可以直接運用的遺産。
有一個兒子揮霍無度,花掉所有的財産,最後連購買挖掘寶藏鏟子的錢都沒有剩下來。他墮入歧途,終於被外放逐到他鄉流浪。
在這個例子當中,佛陀就像這位富有的父親,「戒清淨」與「法學習」就像直接可以使用的財富,建構「心清淨」的禅定與神通就像埋藏起來的銀,如「見清淨”的四種世間智慧,清淨就像埋藏起來的黃金,「出世間的智見清淨」就像埋藏起來的珠寶,佛教內的凡夫與比丘就像這六位繼承人。
在佛教當中具足「欲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充滿貪婪的第一個兒子。具足「欲神足」的修行人,不會滿足於「戒清淨」與「法學習」的資糧。他們認爲,以這種資糧不會遇見佛法或者變成佛法的繼承人。爲了達到更高的清淨道,他們蘊育了巨大的欲望,不達目的,絕不終止。
具足「勤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努力精進的第二個兒子。這種修行人只有當他們著手去追尋還沒有擁有的高等成就,內心才會感到快樂與自在。
具足「心神足」的修行人,就像強烈執著的第叁個兒子。這種修行人一旦認知到修持一項功課會産生巨大的利益,他們就會祈求強烈的占有,他們的心也不會漂浮到其他的事務上。
具足「觀神足」的修行人,就像聰明機靈的第四個兒子。這種修行人只有當他們著手去迫尋難以證得、深沈但又可以生起巨大利益的智慧時,內心才會快樂與自在。
缺少“神足」卻只擁有初級欲望、精進、心與智慧的修行人,就像滿足於現有財産的第五個兒子。這種修行人缺少「信」與「欲”,他們甚至認爲在今生當中是達不到更高的清淨道。由於他們缺乏精進的力量,縱使勉強去實踐,也會欲振乏力。因爲他們的意志力是脆弱的,就會反對精進,並認爲不可能(證得更高的清淨道),他們的心就沒有貫注在這種修行功課上。當他們聽到衆多理論與開示,就動搖了。由於缺少知識與智慧,他們認爲這種修持功課超過了自己的能力範圍,就加以拒絕。因爲佛陀期待這種修行人,才會如是說:
「修習欲神足!
修習勤神足!
修習心神足!
修習觀神足!」
佛陀在這些語句中驅策一切衆生強化他們的「神足」,例如「欲神足」等等,只有這樣子,才會生起新的欲望與新的思想。
在佛教中,德行上有缺失的凡夫與比丘,就像第六個兒子。對於一般凡夫而言,在護持叁皈依以及五戒、八關齋戒等常戒上有所缺失的修行人,就不具足優婆塞、優婆夷的特質,僅僅是佛法的繼承人而已。對於比丘與沙彌而言,犯了波羅夷戒罪(譯按:失去出家身分的罪行),就不具足好比丘或好沙彌的特質,只是佛法的繼承人而已。如果一般的凡夫,即日起發…
《《阿羅漢的足迹》:《叁十七道品導引手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