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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因明学 因明学名义略集▪P3

  ..续本文上一页矛盾等六种。

  虽可见而未缘到的真因,前后共计有十种,有将其分为十六种等的说法,是没有什么实际意义的。这是贾曹·克珠、杰瓦·格敦珠,章嘉等的主张。

  ①可见而未缘到相属关系的四个论式举行如下:

  可见面因未缘到的真因明论式例如:夜间的大海(有法),没有烟,因为没有火。

  可见而能遍未缘到的真因明论式例如:树木未被量识缘到的峥嵘悬崖上面(有法),没有矮松,因为没有树。

  可见而自性未缘到的真因明论式例如:瓶子未被量识缘到的地方(有法),没有瓶子,因为瓶子未被量识缘到。

  可见而亲果未缘到的真因明论式例如:烟已消逝的墙周围 (有法),没有(产生)烟的亲因,因为没有亲果烟。

  以上四个论式中的前后两个,属未缘到从生的关系,中间两个,属未缘到同体(同一性)的关系。

  ②可见但未缘到不同时存在相互矛盾的真因论式有六种:

  缘到自性矛盾的真因明论式例如:由强烈火力普蔽的东面物体(有法),没有寒冷感触继续存在,因为是由强烈火力普蔽之物。这个论式的诤事用了“东面物体”,没有把“东面”用在因上,所以成为真因。

  缘到矛盾果的真因明论式例如:由浓烟上冲普蔽的东面地方 (有法),没有寒冷感觉继续存在,因为是由浓烟上冲普蔽之物,这个论式说明缘到与寒冷感触矛盾的结果浓烟上冲。

  缘到能遍矛盾真因明论式例如,由强烈火力普蔽的东面地方 (有法),不继续产生雪的感触,因为是由强烈火力普蔽的物体。这个论式说明:由于雪的感触属于冷触的个别部分或所遍范畴,此未缘到的真因明论式,由于能遍的强烈火力与普蔽的物体适相矛盾。

  缘到因矛盾的真因明论式例如:由强烈火力普蔽的东面物体 (有法),不继续存在寒冷的结果寒毛竖起,因为是由强烈火力普蔽的物体。这个论式系由于未缘到寒冷的感触,其结果乃未缘到身上的寒毛竖起。

  缘到与因矛盾结果的真因明论式例如:由浓烟上冲普蔽的东面地方(有法),不继续存在寒冷的结果寒毛竖起,由于是浓烟上冲普蔽的物体,这个论式,是缘到寒冷的结果寒毛竖起的因与果适相矛盾。

  缘到果矛盾真因明论式例如:由浓烟上冲普蔽的东面地方,寒冷的结果寒毛竖起的冷因之力非无质碍,因为是浓烟上冲普蔽的物体。

  以上六个例子,是根据不同时存在的矛盾所建立的真因明论式。

  附带讲述由于互相排除矛盾所建立的真因明论式例如:前面有角的毛驴(有法),不是马,因为有角。这又分为两种:

  否定肯定需要观待例如:有漏的五取蕴(有法),自形成时起即肯定是变异(迁)的,因为自身的变异无须有待于自身以外后来产生的其它因素。

  否定观待需要肯定例如:白的衣服(有法),自缝成时起尚未肯定其有颜色,因为它要变成有颜色的,还必须有待于后来自身以外的因素。

  关于《释量论》中所立诸因明论式,其意义归纳起来已如上述,但与中观论著的结合规律又怎样的呢?

  关于抉择中观见解的规律,没有由五大因明论式所归纳不尽的。所谓五大因明论式:

  1.分析原因金刚摧毁因明论式例如:一切物体(有法),没有谛实生起的,因为不从自、他、俱(自他两者)、无因生起,或者说“不从四边生起”。

  2、分析数目否定有无生因明论式例如:一切物体(有法), 无谛实(意为绝对实在),因为在自身的因位时不从有、无、俱 (有无两者)、俱非(非有无)生起。

  这两个因明论式,属于因未见而未缘到相属关系因的真因明论式。

  3、分析结果否定由四句生的因明论式例如:物体(有法), 无实,因为于真一因不生一果也不生多果;多因不生一果也不生多果。

  这个因明论式,属于未缘到亲果的真因明论式。

  4、分析诸法自性离一与多的因明论式例如:物体(有法),无谛实,因为无谛实的一与多之任何一种。

  这个离一与多的因明论式,属于未缘到能遍的真因明论式。

  5.理性之王缘起因明论式例如:一切物体(有法),没有谛实,因为是缘起。

  这个因明论式,中观宗之应成派与自续派虽皆承认,但中观宗之应成派所不共的因明论式例如:物体(有法),非自性所成,因为是缘起。

  这个因明论式,由于与自身所否定者互相排除矛盾,所以属于互相排除矛盾之缘到矛盾真因。

  由前面四大因明论式,只能消除真敌论者心流堕常(永恒) 边之执著,不能直接消除堕断边之执著。但由理性之王缘起因明论式,却能直接消除堕入常与断之二边,所以叫做理性之王。

  设若懂了这些论式的规律,中观学家和因明学家都将有雄狮般的威力,断除漂流轮回的根子——我执。

  关于真因明论式从自性方面分出部分已经讲完。

  第二类,从所成立法方面分为:一、真遮止因,二、真成立因论式,真遮止因与真未缘到因为同义词。成立彼之真遮止因与成立彼之真能成立因虽互相矛盾,但真遮止因与真能成立因却不矛盾,因为论式中的“所作”因,既是成立声音非永恒的真遮止因,同时又是成立声音是无常的真能成立因。凡是成立彼之真能立因,则应为真果因与真自性因的任何一种。

  第三类、从成立法方面分为:一、成立意义;二、成立名言;三、成立单一意义;四、成立单一名言;五、意义名言俱成立。

  第四类、从所成(宗体)方面分为:一、抉择稍微隐秘的所知事理,乃用物力推理。例如:声音(有法)、无常、因为是所作。

  二、抉择极隐秘的所知事理,立因明论式:布施造福、守法安乐等教诲(有法)。其所诠述的意义之所以是非欺骗的,因为它是经过三种辨析订正的教诲,这又叫信仰的真因明论式。

  三、怀兔(有兔、有法),之所以可用“月亮”这个名言表达,因为它存在于所分别的对象上。因此,凡是成事皆可安月亮的名称,但在世间上却存在着对这个名称共许与不共许两种情况,对共许的人们来说,靠通行的语言或名称,就能够推测其意义,所以叫做“世许”的真因明论式。

  第五类、从遍于同品方面分为:一同品遍转,二、同品有非有。

  一、例如:声音(有法),无常,所作性故。

  二、例如:声音(有法),无常者,因为是所作的个别。

  第六类、从立敌方面分为。

  一、为自时的真因明论式,当无立因明论式的真正对象时,中观应成派自己对自己立论式:禾苗(有法),非由自性长成,因为是缘起故,通过立这个论式新证悟空性。

  二、为他时的真因明论式对象,如果是刚刚证悟空性的人,即立上述因明论式。

  即使没有因的过失,宗的过失,喻的过失,但在结合上尚构成一个似循环论式,即被认为在因、喻、宗三件上面存在过失。

  关于以“所作”因成立“声音无常”的正确结合论式上,必须具备宗、因、喻三方面的优点。凡标准成事,都是因、喻、宗三件,也具备其优点。

  当进行因明论式辩论时,必须做到以下的程序。

  由强烈火力普蔽的物体(有法),应(该)不是由彼普蔽的物体,因为尚继续存在着寒冷的感触。以这个应成论式作为有法 (命题),你应(该)是与自性矛盾缘自性的应成论式,因为由尔所射的“由强烈火力普蔽的那个物体”,在由强烈火力普蔽的东面物体上面,系成立不继续存在着寒冷感触、缘与自性矛盾的自身心流的应成论式之一,因为你是与自性矛盾缘自性的应成论式。前段如果不能成立(前段指“要成立不继续……论式之一),则说应该是那样,因为在由强烈火力普蔽的东面物体上,为了了解成立寒冷感触不继续存在作为被排除事物之列(原意为被遮止的事物),所以首先应了解:寒冷感触继续存在,其次它的自性凉的感触继续存在,再其次是由与它相矛盾的强烈热度并炽燃之力普蔽的物体,最后是由它的自性强烈火力普蔽的物体。(由上述立应成论式中的推理层次)所以说:由强烈火力普蔽的物体,乃为成立“在由强烈火力普蔽的东面物体上,寒冷感触不继续存在的真因明论式。

  以上是仲钦·阿旺达杰的论述。

  第二部分 心理学(认识论)概述

  了别为知觉的性相(定义);明而了别为认识的定义。这分为七类:第一类、现量;第二类、比量;第三类、已决智(判断识);第四类、伺察识(分别意);第五类、见而未定;第六类、邪智(颠倒识);第七类、疑。

  这七种认识(思维)的任何一种,并不都属善心,例如:诸大悲心和菩提心。但这七种心的任何一种,都属无记心(属于不善不恶,处于善恶之间的心)或不善的心王(意为主要的心或思维,指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或心所(意为其不能单独存在,只随心王存在与彼心王相应不离,心王是主,此是仆从,言相应者,谓彼与心王非一非异,体虽二而事常一。同依一根一境,八识心王,于五十一个心所法中,各与其相应一心所有法而转,以识相应,随识而有)。

  第一类、现量的性相,谓离分别,亦非错乱,同时又是新生起的非虚诳并变为相符事的了别。此分为四种:

  一、根现量(今有人把现量当做感性认识),譬如执(认)青色的根识。

  二、意现量,譬如五通(又叫五种神通:神足,天眼,天耳,他心,宿命)。

  三、智现量,譬如现证(悟)无我的第一刹那智慧。

  四、如唯识家所主张的:自证现量。

  眼识虽是量(衡量、准确识),但凡是眼识,不必都是量(识)譬如见雪山为青色的眼识。

  虽是现量,但如果是现(感性),不必是量(识),譬如现量的第二刹那,一切无分别判断识,一切见而未定的根识等虽都是现,但非现量。

  似现量(相似或错误的现量),譬如把一个月亮看成两个月亮的根识,以及无分别错乱识,无分别颠倒识,虚无而现见的一切心(思维)都是。

  现量又分为:一、自定(意为由自己认定)现量,二、他定 (意为由它认定)现量。

  一、又分为:1.具见境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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