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 学
量 学
目 录
译者前言
绪言
论述理路
甲一、归纳广论
乙一、简述
乙二、广论
丙一、论境
丙二、论具境
丙三、广论分析
丙四、附论他宗之主张
甲二、归纳为辨析句义及三类事
甲三、要义摄为五项
乙一,认识因、后陈之规律
乙二、略析敌论者对立论者之答辩法
丙一、以量认定三相之因
丙二、未以量认定之因
丁一、不成因
丁二、相违因
丁三、不定因
乙三、归纳叙述
译 者 前 言
这部《量学》即因明学,是按照四川民族出版社藏文版《论十明学》中的《量学》部分翻译而成,同时还参照了北京民族出版社藏文版《知识总汇》中集228页至246页中之《量学或名逻辑学》部分。对藏文作了核对。
在《论十明学》一书中,讲到明学(古译明处)有十个学科,其中分为大五明和小五明。所谓大五明是:声明(语言文字学)。因明(逻辑学)工巧明(工艺学),医方明(医药学),内明(佛学)。所谓小五明是:诗词学、词藻学、韵律学、戏剧学、星(历)算学。这五科,实际上是从声明学派生出来的。这十种学科,可以说包括了我国西藏古代的全部文化。
《量学》作者工珠·元丹嘉措(1813——1890年)于藏历第十四绕迥(花甲)之水鸡年,出生于所谓“六岗”之一的“塞莫岗”伯玛拉则地方,逝世于藏历第十五绕迥之土猪年,享年八十七岁,是藏传佛教宁玛(意为“旧”或“古”)派的一位大活佛,他学识渊博,著述颇多,1982年,由北京民族出版社出版的《知识总汇》一书,就是他的一部巨著。内容包括世俗和佛教大乘、小乘、密乘等方面的论述,《量学》就是其中的一部分,它简明扼要地叙述了因明的基本原理和逻辑的思维规律。
一九八三年五月三十日
绪 言
颂云:驳斥误解义者为量。
解释:对若干未直接显示之所知事物,由于自己把它认为隐秘之类,所以对它产生错误的认识,对这种认识进行批驳的就是量学(古译因明学),二位逻辑大师(陈那、法称)的继承者,遵循其量学法则,曾出现过一些不同的主张,在此,就后起之因明学者所共认之论点,扼要地略予叙述。
论述理路
甲一、归纳广论
乙一、简述
颂云:境与具境及彼了解法。
解释:一切逻辑的理论法则,都是从境(客观事物),具境 (主观认识),认识彼的方法等三个方面产生。
乙二、广伦
丙一、论境
颂云:境所知量为所了别境
解释:由量识所了别的事物,叫做所知。境、所知、所量三词,就主要而言,都是同义语,但各有其性相(定义)如下:谓所理解或所了别,为境的定义。谓可以作为知觉之境(对象),为所知的定义。谓由量识所了解的事物,为所量的定义。
颂云:境从体性分物与无物,有为无为常住与无常。
解释:境,从体性方面分为:物与无物,有为与无为,常住
与无常。各之定义依次分叙于次:谓能表功能,不表功能犹如虚空,谓从自之因缘所生,非从自之因缘所生,谓非变坏之法 (物),自成后之第二时刻即不存在之物。
颂云:物分质与识及因与果。
解释:物,从性质方面分为,物质与认识二类,微尘所成。为前者之定义,了别境物,为后者之定义。
物质又分为,身外物质与身内物质二种,各别之定义如次:谓由身外微尘所成及由身内微尘所成。
身外物质,又分为色、声、香、味、触五种,各别之定义如次:谓属物质之一,为眼、耳、鼻等根识直接所缘之境(对象)。
身内物质,又分为眼、耳、鼻、舌、身之五种有色根(按古译,以眼为例。由肉眼所见的为扶尘根,由肉眼所不能见的为净色根)各别之定义如次:谓属内物质之一、可为眼等根识之增上缘。
物、从功能方面分为,因与果二种,各别之定义如次,谓随有无该法(物)之后生灭以成为后起之他物。
因,从性质方面分为,亲因与疏因二种,各别之定义如次:谓彼法之一,彼法之因与尔之果,无二俱是者,如种子与禾苗。谓彼法之一,彼之因与尔之果,有二俱是者,如从种子因逐渐生起苗等最终之结果。因、尚有从主次及四缘等之若干分类法。
兼述三时等,已逝,为过去之定义;未至或未逝,为未来之定义,生而未灭,为现在之定义。
成为自体之有方分尘(极微、原子),为粗尘之定义,犹如瓶子,成为自体之无方分尘(原子核),为无方分尘之定义,如跟前之一微尘粒。成为自体。有若干前后刹那之物,为等流之定义,犹如年。成为自体。无前后刹那之物,为刹那无方分之定义,犹如成为字之六十刹那之初刹那。
颂云:境从攀缘分见执取三。
解释:境,由于攀缘方面的不同分为:现见境或所持境,所著境,所取境三种。见而了别,为所持境之定义,比如总义;由耽著而了别。为所著境之定义,比如在其他房舍中居住者之状况;为取舍而攀缘,不受欺诳,为所取境之定义,比如农夫对具备水肥温度之田地。此三种中尚有若干分类法。
颂云:所量了解法自共相或,附述现见隐秘极隐秘。
解释:所量,从了解法方面分为,自相与共相二种。或者所量分为:现实境,隐秘境,极隐秘境三种。
谓能胜义(实际)表功能之法(物),为自相之定义,例如青色。谓不能胜义表功能之法(物),为总相(共相)之义。
就分别心而言、能结合境(对象)时(时间)而现见者,为现见境之定义。例如分别心,现见鼓腹盘底之形状。
谓由现量(直觉或感性认识)所了别。为所量现实之定义,例如青色。谓由比量所了别之境,为所量隐秘境之定义,例如青色无常。
复次,此二之定义如次:谓由经验之力断除增益(虚夸)及由因(逻辑)之力断除增益。
谓由依三种观察订正之教义所了别,为所量极隐秘境之定义,例如“因布施而造福,因守法而安乐”这段经文所显示之义为非欺诳。
谓从名言了解,为所诠之定义,此又分为耽著之所诠及真正所诠,或为言说时之所诠及取义时之所诠,乃作为境之附属部分而言。
丙二、论具境
颂云:具境能了分能诠及识。
解释:谓对上述诸境(对象)了别之具境(有境),其定义为了解或了别,此分为能诠及认识二种。谓由名言力了解所诠表之义,为能诠之定义;谓与物质相反之明而了别。为(认)识之定义。
颂云:能诠性质分名句文身,所全为诠种类及集体,法及有法排不具境他具,讲时著物文字及士夫。
解释:能诠,从性质方面分为,名、句、文身三种。唯诠表境体性之能诠,为名之定义,比如说瓶子。与境之体性或差别法 (物)相结合之能诠,为句之定义,比如说小瓶子。结合境之差别法取舍事之能诠,为文身之定义,比如说用小瓶盛水吧!
能诠,从所诠义分为,诠种类及诠集体之语二种,其定义分别如次:谓凡由自所执持而诠表之所诠义,皆为总类,为全种类之定义,例如言色之语;谓凡由自执持而诠表之所诠义,又是八微尘质集合之体积,为诠集合体之定义,例如言雪山之语。
所诠,就诠表方面分为,诠法(物)之语及诠有法之语二种。谓由自所执持,从自之所诠上,排除其他所诠差别法而了解之所诠,为前者之定义。如言犏牛唯非马之语。谓由自所执持所诠之差别法,从未排除其他方面而了解之所诠,为后者之定义。如言犏牛非是马之语。
能诠,就排除方面分为三种,谓排除不具之语,排除他具之语,排除不可能之语。其定义分别如次:谓将虚词用于表示差别法下之能诠;谓将虚词用于表示差别依下;谓将虚词用于表示可能事下之能诠。其事例如次:如言黑授唯射技敏捷之语,如言唯成世身射技敏捷之语,如言海生中可能唯有青色之语。
能诠,就言说时间方面分为二种,谓耽著之能诠及由彼对衬所引申之正能诠。其中之后者,犹如言瓶之总声。耽著之能诠分为直接耽著之能诠及间接耽著之能诠二种,其事例如次:如观待真瓶之无常而言瓶子无常之语,及观待瓶非是间接无常而言瓶子无常之语。
附述文字及补特伽罗(士夫、泛说之人)二种,单独一字虽不能表达意义,但如一个半字以上结合起来(主要就拼音字母面言)即可以表达意义之若干刹那时所发音,分为啊哩等韵母及嘎喀等声母,谓于五蕴或四蕴集合之等流体而安立之假有,为补特伽罗之定义、例如天授。
颂云:识与了别量非量分别、无分别及错乱不错乱,自明明他心王及心所。
解释:知觉、了别、识三词同义,但可分为:量、非量、分别、无分别、错乱、不错乱、自明(自证)、明他(了别他)、心(王)、心所等十种。
其中,谓新了解自境之知觉,为量之性相。谓非新了解自境之知觉。为非量之性相。谓凡是自所见境,必须是总相,为分别之性相,谓识之一、凡是自所见境、必须是自相及非成事之任何一种,为无分别识之性相。谓非彼物而执为彼物之识,为错乱识之性相。谓了别境真实之识,为不错乱识之性相。谓能执相之识,为自明(古译自证)之性相。谓所执相之识。为明他之性相。谓于境及差别境二者之中,唯了别境,为心(王)之性相。此复分为六种识或八种识。谓了别差别境,为心所之性相、此复分为五十一种。前面所述诸心识之中,虽有多种分类,于此略之。
颂云:现分根意自证瑜伽,物力世许信仰比量等,分类甚多量果附带说。
解释:量,从定数方面分为,现量及比量,谓离分别不错乱之一,新了解自境,为现量之性相。在此,对四种现量皆类推应知。
谓离分别不错乱之识,为现觉(量)之性相。此复分为五根现觉,意根现觉。自证现觉,瑜伽现觉四种。
谓从自之增上缘有色根所直接生起了别他之离分别不错乱识,为根现觉之性相。有能取所取之现觉等五种。
谓从自之增上缘意根所直接生起了别他之离分别不错乱识,
为意根现觉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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