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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讲记(四十四)▪P2

  ..续本文上一页也同样不会有差别基之我,就像没有热,则必定没有火存在一样。(唐译:神我在解脱之时舍离了喜忧暗三德,没有了根与境和合,就远离了对境的贪爱,这时怎么还会有思呢?如果说没有思,也可以有神我存在,那么这个神我,无性无相,就等同无所有。)

  释义

  这一颂前两句是顺破,指出神我在解脱后的离爱与有思之间的矛盾,后两句是反破,指出无思便无我。

  这里的思,指的是神我对所现境进行分别与受用的作用。数论师说这种作用,是神我自性就具有的。

  偈颂的前两句是说,数论师承许神我因为离开了对所现境进行受用的贪爱,使二十三谛的所现境回归到不可见的忧喜暗自性中去,而获得了解脱,这说明神我在解脱的时候,已经远离了贪爱,所现境也已经消失不见,成了一个光杆司令,这样神我的自性中具有的思的作用,也就是对所现境的受用,已经没有地方让它去发挥了,这样它还有什么用处呢?

  数论师回答说,即使没有了思,但是神我依然还能存在。对此圣天菩萨在后两句驳斥说,思是差别法,我是差别之基,没有了差别法,怎么还可能有差别基存在呢?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差别是不同的种类的意思,差别法就是这些不同种类所呈现出来的相状,而差别基,则是这些不同种类的相所共同依赖的基础,也就是这个法的自性,或者说本性、本体、本基。差别基和差别法是相互相成的,缺一不可。没有了差别基,差别法就没有了依附的地方,而没有了差别法,也自然就不可能存在它们的本基了。如果这种情况下,还说有差别基的话,那就乱套了,一切的妄执都可以成立了。

  比如火是差别基,火的热性是差别法,火灭了,热性当然也就没有了,而同样热性没有了,也就说明火已经灭了。又比如身体是差别基,身高、体重、肤色、男女相等等则是差别法,人死后,身体火化了,那些身高等等的差别法也都自然消失了,反过来说,如果身高等等的差别法都消失了,也就意味着这个身体已经不存在了。

  神我与思,就是差别基和差别法的关系。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没有了思,也就没有了神我。所以从神我的思的功能来看,这样的神我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数论师见到承许思的作用会有这么大的漏洞,于是转而提出:虽然在解脱前,思是神我明显的作用,解脱后,思变成了神我潜在的功能。但这也是妄执,圣天菩萨继续驳斥说:

  

若解脱有我,则容有思种,

  

无我则于有,思惟亦非有。

  (唐译:

  

无余有我种,则定能生思,

  

要无我无思,诸有乃无有。)

  难词释义

  容有:可能有、可以有。

  种子:潜藏的功能。

  于有:于三有之中。

  颂文直解

  数论师说,在解脱时,神我的思仅是一种功能。若在解脱之时,还有一个差别基的我,则可以有能依的思的种子。然而,首先这个所依我无有故,也就没有于三有之中的能依思惟的种子,即不可能有无所依的能依。(唐译:在无余涅槃的时候,依然存在我的种子的话,那么必定能生起思,思如果生起,则世俗三有轮回的一切也都将生起,那又怎么称得上是涅槃呢?所以在无余涅槃时,要无我、无思,世俗的诸有才会消尽。)

  释义

  神我是所依,思是能依,能依与所依必须是同时存在的,所依没有的话,基础就没有了,能依也不可能存在。

  在解脱中,并没有一个我,也就没有了所依,那么能依的思,即使它是以种子方式潜藏的,也因为没有了潜藏的基础,所以也就不可能会有。

  接下来圣天菩萨对破数论师的神我进行总结。

  

诸脱离苦人,定非由他有,

  

是故应称说,我一切永尽。

  (唐译:

  

若离苦有我,则定无涅槃,

  

是故涅槃中,我等皆永灭。)

  颂文直解

  总之,已经脱离了苦因、苦果的人,在三有之外的解脱位,决定毕竟无有其他之我。因此应承许在毕竟解脱时,一切我及我所执都已永远灭尽,这样方为善说。(如果脱离了苦,神我还存在,那么就必定没有涅槃。是故在涅槃界中,神我等法都已经永远灭尽了。)

  释义

  这一颂前两句是对破神我的总结,后两句以此进一步赞叹无我的善说。

  从前面的推理可以知道,修道者脱离了能缚的苦因、所缚的苦果之后,五蕴已经寂灭,因五蕴而起的我执已经灭尽,这样就完全获得了解脱,进入到了无余涅槃,这时不可能再存在着任何其他的我。类似神我等的其他我,都是众生的无明遍计出来的,纯粹是虚妄的执著,完全与实相不相符合。

  如果有我,而且是常性的话,则在解脱的前后都应该保持不变,这样解脱后依然有各种束缚,仍然脱离不了轮回;如果前后有差别的话,就有变异,这样就是无常。所以只能承许解脱的时候永灭了我。

  所以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涅槃界中一切我与我所全都灭尽,因此要灭尽我执与我所执。应当秉持这样的善说,应当赞叹这样的善说。

  这里应该区分清楚的是,虽然有部宗和外道都执著有实有、常性的解脱,但是两者还是有本质的区别。有部宗派的观点虽然是认为涅槃实有、常性,但是他们还是在按照导师释迦佛的教导在知苦、断集、证灭、修道,在修持四谛十六行相,其中修无我、空为核心,在破除我执,因此在修行中会逐渐放下对解脱执为实有、常性的执著,这样就能够获得解脱,证得圣者阿罗汉的果位。但是外道不但认为解脱常有,而且还将解脱落到了我上去了,他们认为解脱中有我,是实有的、常性的,这样他们就增上了我执,修行的路就完全偏了,就永远都解脱不了。

  接下来圣天菩萨对本品进行总结。

  丙三、摄要

  

宁在世间求,非求于胜义,

  

以世间少有,于胜义都无。

  颂文直解

  总之,宁可在世间中求,而不应在胜义中求,因为世间中少许有的法,在胜义中,都根本不存在。

  释义

  首先要理解这里的“求”的含义,这里的求不仅仅是以贪心去追求、去占有,而是更广义的“欲求有性”的意思,也就是要去求取、找到存在的东西。

  相对于胜义的空,世间有一些法是少许有的。世间无患的六根所取的法,是从瑜伽士到平常世间人都共同在承许,共同在安立、使用的。比如《入中论》中说:“无患六根所取义,即是世间之所知,唯由世间立为实。”这些就是少许有的法。

  而凡夫妄执的一些法,则就连名言中根本不存在的。比如说因眼睛出现问题,而在空中见到了两个月亮,或者在空中见到了毛发,还有自性、常我,以及前面破除了的常性的虚空、时间、极微、解脱等等虚妄的法。这些法并没有被世间人共同称许,所以是倒世俗,如上面引用的《入中论》的偈颂,接下来的第四句就是“余即世间立为倒。”这些所有倒世俗法在世间中是没有的,一丝一毫都不存在的,所以是求取不到的,要排除掉。

  那么这无患六根所取的少许法是有的。比如眼睛有病了,不是要去把眼睛挖出来扔掉,而是要把病治好。同样,在轮回中受苦,需要把苦断除,而不是把所有的法都放下去,那样对自己有利益的安乐等都不去成办了,断证功德都不希求了,这是完全错误的。所以应该承许世间中有少许。如经中说:“如即揽支聚,假想立为车。”是说就像车一样,世俗中很多法是假相安立起来的。还有像瓶子、房屋、森林、军队,花园、轮船、马、牛、羊等等,都是依靠零零散散的支分,而假立成聚合之法的。这些法都是少许有的。但是外道等遍计执著出来的,则是少许也不能承许有。

  虽然有名言谛前这些承许与不承许的安立,但是在相应于圣者根本慧定之真胜义中,则远离了一切承许,所以连少许法也没有,无有任何有无戏论之承许。如《广大游戏经》中说:“深寂离戏光明无为法,犹如甘露之法吾已得,于谁宣说彼亦不了达,故当不说安住于林间。”龙树菩萨在《中论》中说:“诸法实相者,心行言语断。”龙树菩萨在《回诤论》中也说:“由我全无宗,故我唯无失”。

  

《中观四百论讲记(四十四)》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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