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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观四百论讲记(四十六)▪P2

  ..续本文上一页切在《中观庄严论释》中说:数论外道的实质,是将阿赖耶误认为是自性,将识误认为是神我。

  此外,我也被称为是思,对此《因明入正理论疏》中说:“……数论立神我谛,体为受者。由我思用五尘诸境,自性便变二十三谛,故我是思。”就是说:数论师安立的神我谛,以受者为它的体。因为我产生思维,要去受用五尘境,导致自性就变出了二十三谛,所以我就是思。在本论中,玄奘大师就将神我的体,翻译为思。

  那么,本论的前面,已经破除了胜论师所许的我。数论师就说:其他教他们因为承许了非思之我,所以就会产生前面的那些过失。而我们承许我之自性是识,所以不会有任何过失。对此圣天菩萨驳斥说:

  

若谓我思常,缘助成邪执,

  

如言火常住,则不缘薪等。

  颂文直解

  如果承许自性为思的这个我是常的话,应成思的因缘,也就是眼根等的作用,就变成多余的了,因为没有了必要。譬如,火的产生,是要靠柴的燃烧为因,但如果火是常住的话,那么柴就没有意义,毫无必要了。

  释义

  数论师说我的自性是思,这样倒是避免了胜论师的“是故身作业,非命者能造”的过失。但是数论师和胜论师一样,还是执著这个我是常的,因此还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种种过失。

  这一颂前两句指出,思我是常法,这与思的生起须要眼根等因缘的扶助,是自相矛盾的。

  后两句是比喻,把思我比喻成火,把眼根等比喻成助缘。数论师说思我是常的,等于是说火可以不依赖柴,自己一直燃烧下去,但这谁都知道是根本不可能的。这个比喻一说,妄计常我的荒谬就明显地暴露出来了。

  数论派立了两个常法:一个是自性,另一个是我,这两个是胜义谛。自性是作者,是变现出二十三种世俗谛的因;我正好相反,它不是作者,而是受用者,它的体性是思。

  那么,如果这个思是个常法的话,它就一定会以同样的状况永远存在,没有任何的变易的。那这就出问题了,因为永恒存在就是从过去存在到现在,又存在到未来,至于旁边出现了任何别的因缘,对它来说都没有任何关系、不构成任何影响的!但是思是依赖根与境才能生起的,这是数论师自己也承认的。这样,这个常我就既和现量相违,也和他自己的观点冲突了、撞车了。

  为什么说与现量相违呢?因为这个思也就是识,它是以根为工具,对于境的一种认知。如果缺了境,没有可以获取的东西,当然就产生不了思;如果缺了根,就没有获取境的工具,也同样不可能有产生思。所以一定要根、境齐全,才可能有这个思。

  比如说,你吃糌粑,通过舌根与糌粑,就产生了舌识,也就是数论师所说的思。如果你感冒了,舌根出了问题,这时吃糌粑就没什么味道,产生不了舌识的思。或者吃糌粑后,接着吃了面包,那么缺了糌粑的境,就不可能再产生出糌粑味道的舌识的思了。

  如果说这个思是我、是常法,就不必要观待,过去如是、现在如是、未来如是、永远如是了。比如有了糌粑味道的舌识,就成了以后永远不必要再吃糌粑,一直都带着糌粑味了。而且这时候我即便去听音乐,也听不到了,看风景,也看不到了,因为要保持舌识的常性,不能变动。但是这种情况是完全不可能的,是完全违背事实的。

  所以,思,也就是识,只有在根和境集聚的时候才生起,根和境不集聚的时候就不生起,根和境变易一点的时候,思也随之在变易。这就是说,思是必须要依仗根、境等因缘的。

  这样神我的常性就立不住脚了。但是数论师对神我的执著非常深重,一时很难放下。他们见到常我有这么大的漏洞,于是转而提出:神我依然是常性不变的,但是思不是作为神我的体,而是作为神我的作用。这样就没有前一个偈颂里说的,思我不需要因缘扶助的过失。

  但这也不应理,圣天菩萨继续驳斥说:

  

物不如作用,至灭而有动,

  

故有我无思,其理不成就。

  (唐译:

  

如至灭动物,作用彼无有,

  

故有我无思,其理不成就。)

  难词释义

  物:指实体,此处指神我。

  作用:此处指思,因为数论师说思是神我的作用。

  灭:指二十三谛在自性中灭尽了。

  颂文直解

  如果数论师说,实有之我是不会变动的,而与它一体、作为作用的思,在二十三谛消失之前是会变动的,但是这样的话,就不应该说,在二十三谛消失之后,也就是思不存在时,我还能存在。(唐译:如果二十三谛灭时,神我就没有了思的作用,这样的话,就不应该说,思不存在时,我还能存在。〔唐译里的动物,是指二十三谛,彼是指神我。〕)

  释义

  这一颂前两句,是引述数论师的观点,后两句是对其进行遮破。

  遮破的关键有两个:一、常我的体,与思的用,是一体的;二、在二十三谛消失后,思的作用也随之而消失,这样常我的体必然也同时消失。

  前两句的意思是,数论师说:神我是体,思是用。思是对外境的受用,所以思确实是观待于根境,是有变动的,而神我依然保持不动。数论师就这样,试图使神我不离开因缘的同时,来维护神我的常性。

  下面具体来说对方的观点。“物”指的是这个体——神我。对方说:体是神我,是不变的,用是思,是变的。“不如”就是不象是作用那样。作用是怎么样的呢?“至灭而有动”,灭就是二十三种现象融入自性,这一句是说思这个作用,一直到二十三种现象融入自性为止,都是在变动的。而二十三种现象融入了自性之后,思就没有所缘境了,就不再变动了。这是他的观点。

  但是数论师没有考虑到的是,在二十三谛回归自性之后,思已经没有了对境,这样就只得消失了。同时数论师又说神我和思两个是一体的,这样如果思消失,那么一体的我,怎么还可能独自存在呢?必然也就消失了。所以说“故有我无思,其理不成就”,这样神我又立不住脚了。

  有人问:那眼根一直都有,但是晚上睡觉时可以不看,这说明体在的时候,用是可以消失的,那神我为什么就不行呢?这是因为,能看的作用不是眼根的自性中具有的,所以眼根不看时,眼根不会灭;而思是神我的自性中具有的,所以思的作用消失时,神我也就消失了。而且眼根是净色组成的,所以不看的时候也可以存在;而神我没有组成物,自性中只有思,所以思灭的时候,我也就灭了。

  还有,思以及能思的神我,是相待而立,也就是互相依靠才能建立起来的,缺一不可。所以只能是有则俱有,灭则俱灭。

  数论师见到这个思造成了这么大的麻烦后,就补救说:在二十三谛融入自性后,思并不是消失了,而是以种子的形式存在,没有生起现行而已。但这同样无济于事,圣天菩萨继续驳斥说:

  

余方起思界,别处见于思,

  

如铁铤熔销,我体应变坏。

  难词释义

  余方:这里是指未受用境的时候,或地方。

  界:这里指种子。

  别处:这里是指受用境的时候,或地方。

  颂文直解

  神我未感受境时,思就是界,也就是处于种子的状况。在受用境的时候,则处于思的现行状况。这样就像被熔销的铁,冷却之后会重新凝固成铁一样,我也经历了别别的变异,而成为变坏的无常。

  释义

  这一颂前两句是引述数论师的观点,后两句是遮破。

  数论师说:在没有尘境时,思不是没有了,而是潜伏了,变成种子了。在尘境出现时,这个思的种子,就变成现行了,去受用种种的尘境。

  既然思的界与现行是两个阶段,那么这两个阶段是什么关系呢?

  它们是因果关系吗?如果是因果关系的话,那思就是无常的,因为凡是构成因果关系都要无常,常法不可能构成因果关系的。比如,思起现行时,种子必须要灭,如果这边种子不灭,一直是常的,那边还出现一个现行,那就成了因果同时了,这是根本不可能的。这样的话,与思一体的这个神我也就是无常了。

  如果他说不构成因果关系的,那么这边思的种子,根本不会出生那边作用的现行,没有了作用,又怎么能叫思呢?一个永远不会开花的东西,怎么能被称作花的种子呢?这样神我也就没有了思,怎么还能说神我的体性是思呢?

  这个偈颂的关键,是要观察思的种子状况,与起作用的状况,是否发生了变易。偈颂中用熔化的铁汁为例,很形象地表示了这种变易,指出了思界与思是异体的。

  熔化的铁汁,可以凝固成任何形状的铁块,这就像种子,可以长出各式各样的果实。但是熔化的铁汁是液体的、流动的、热的,凝固后的铁是固体的、坚硬的、冷的,它们发生了明显的因果变易。由此可见,种子位的思,与果位的思,也同样发生了变易,这样思就成为无常,因此不可避免地,也使得一体的神我也变成了无常。

  

《中观四百论讲记(四十六)》全文阅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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